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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防寒防冻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据省气象台12月27日预报,北方有股较强冷空气正在南下,预计12月29日开始影响我省。受较强冷空气影响,30日起我省自北而南气温出现明显下降,日平均气温的过程降温幅度全省大部分县市可达5-7℃。12月30日-1月3日全省夜晨气温较低,极端最低气温西部北部地区可达-3-1℃,中部和南部内陆地区可达1-4℃,南部沿海地区可达5-7℃。北部地区和中南部的部分地区将出现霜或霜冻,北部高海拔地区有结冻。12月29日起沿海风力加大,全省沿海将出现7-8级、陈风9级的东北大风。
  本过程冷空气强度较强,持续时间较长,影响范围广,又正值元旦假日期间。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对机场、铁路、高速公路、轮渡码头、近海滩涂养殖区、海上航线、海上作业区等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范降温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气象部门要及时做好低温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播报天气变化情况和由此可能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新闻媒体要加强防寒防冻的宣传,播发防寒防冻信息和有关知识,指导城乡居民提高防范意识;农业、林业和海洋渔业部门要根据各地生产实际,在寒(冻)害来临之前,指导农民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农林作物和畜禽、水产育苗(种)、养殖场所的保温防冻工作;供销、农资部门要做好农膜、热性肥、果实袋和种子、种苗等物资的调运与供应,满足生产需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基层,认真了解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组织调运和分发防寒物资,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灾区、贫困地区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交警和交通路政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公路车辆的疏通、行驶安全管理和道路维护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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