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劳动保障局:
现将《2008年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2008年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劳动保障中心任务,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和推动中心工作落实的职能和优势,全面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年”活动,着力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致力劳动监察环境改善;力推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力求双向互动局面形成,努力实现监察工作机制的新突破。
二、主要任务
1、建立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查处的长效机制,符合立案条件的100%立案,案件结案率100%,全年监察员人均巡查不少于60户,人均立案数不少于20件;
2、充分树立监察工作服务全局意识,配合《劳动
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的全面实施,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等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3、按照上级要求开展好禁止使用童工、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各类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
4、配合好社会保险的扩面工作,完成实地稽核职工人数不少于缴费人数的30%,补缴基金到帐率95%以上;
5、抓好书面审查ABC三类评定标准落实,继续优化完善用人单位诚信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诚信评价工作的引导和辐射作用,建立健全用人单位诚信档案。至2008年底诚信单位数扩大到800户;
6、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市本级主城区网格化覆盖率达100%,其他市(县)覆盖率达60%;市本级主城区监察信息系统覆盖率达100%;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监察工作的内部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对监察员的监督管理,监察机构整体水平得到逐步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着力行政执法的效能提升,致力劳动保障监察环境的改善
1、加强举报投诉查处和日常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做好举报投诉受理,严格立案、办案、结案的时限规定。正确处理好个案投诉与面上举报之间的关系,在查处投诉案件时,充分运用《监察建议书》解决好面上可能引发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实行日常巡查工作责任制,确定每名监察员责任区。整合部门资源,实行监察上下联动,加强对重点行业、工业园区(开发区)巡查,做到巡查覆盖面到位,发现问题书面记录到位,巡查中教育服务到位,巡查情况监督检查到位,巡查后责任追究处罚到位。并以点带面规范区域用工行为。
2、加强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打击非法职介、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等各类专项检查,对专项检查要确定重点内容、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尤其是结合《劳动
合同法》的实施,切实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宣传、早检查、早落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超前意识,充分发挥专项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和防范作用,通过有效手段把劳资矛盾和隐患控制和消除在萌芽状态。
3、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对规模以上企业进行清查,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的指示,重点对规模以上企业、“三高一低”企业以及非公企业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对于锡惠两区并轨后的社会保险稽核,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年内着重做好培训辅导工作,运用宣传、建议、自查、稽核等多种形式逐步规范社会保险征缴工作。重点开展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扩面工作,通过政策引导和行政执法,做好对社会保险扩面的推动工作。
4、加强行政处罚力度。坚持依法行政,有效发挥行政处罚的刚性作用,增强处罚警戒教育的扩散效应。对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在行政处罚中更加关注点和面的结合,做到处罚一个单位,教育一批企业,影响一片区域。在案件查处中,自觉贯彻执行好《无锡市劳动保障监察自由裁量暂行办法》,根据每件违法案件的性质和影响,切实利用好自由裁量权决定处罚程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开、公正、公平性。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监察建议书制度。在行政执法中对用人单位可能涉及到的其他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及时发出监察建议书。
5、加强联动建立长效协调机制。充分利用好基层组织平台,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整合现有监察执法力量,缓解基层监察工作薄弱、执法力度相对欠缺等问题。对一些重点园区(开发区)的监察工作,采取两级甚至多级监察部门联合查办,整体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同时在执法过程中注重与工商、公安、建设、税务、共青团、工会、妇联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逐步形成专项检查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职能,确保整治效果。
6、建立监察工作信息通报和督查制度。在开展的区域性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活动中,把区域内企业的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工作时间、工资支付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对整体劳动用工执行情况的定性结果,形成阶段性或总结性工作报告,通过各种形式向各级政府进行通报,争取各级政府对监察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加强对各市(县)区监察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全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部署,有督查,有通报。尤其是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督查要到位,使每项监察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不断加强对监察工作的宣传力度。
(二)力推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力求和谐劳动关系双向互动局面的形成
7、加强书面审查工作。增强书面审查工作的成果效应,对书审企业建档立卡,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书面审查结果,进一步完善用人单位基本信息数据库,充实用人单位信息档案。继续实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ABC三类等级评定标准,完善调整评定标准。
8、注重诚信培育服务过程。将诚信单位的培育服务工作贯穿于监察工作的始终,在年初、年中、年尾各有侧重,注意抓好每个时段的工作重点。诚信培育工作实行责任制,对培育服务过程有记录,有建议,有回访,做到培育过程规范,服务成效显著。改进诚信培育单位的产生方式,形成用人单位的自我申报意识,扩大诚信培育范围,建立大培育体系。把诚信制度建设与日常巡查、举报投诉查处、专项检查、社会保险稽核工作有机结合,及时为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提供帮助,提高企业的用工管理水平。在诚信培育过程中适时运用监察建议书制度,发挥好监察建议书作用,更好解决个案点与群体面的关联问题。
9、注重信用成果的使用,创新科学管理方式。按照市社会信用体系领导小组要求,努力打造劳动保障诚信品牌,充分利用多种途径提高劳动保障诚信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对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处罚,提出黄牌警告,并建立不良档案,甚至予以公示。继续完善对用人单位的分类管理模式,建立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分类管理方案。完善诚信评定体系,探索劳动保障诚信专项测评模式。
10、建立宣传培训服务体系。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意识,做到边监察边服务,边维权边宣传,不断延伸服务的外延。对一个行业、一个区域、一个团体可能涉及或易引发的劳资矛盾,及时组织相关培训、座谈等活动,做好答疑解惑,帮助企业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和尽早化解矛盾。
(三)继续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地位,全面提升监察工作管理水平
11、推动网格化和网络化建设。依托现有社区平台,全力推进网格化平台建设。在摸清社区平台建设情况、管辖范围的情况下,划分劳动保障监察分片管理示意图。力争做到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分片划区管理,确定监察协理员的管理区域,从而为摸清用人单位用工情况创造条件。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职能优势,合理配置专职监察员、兼职监察员和监察协理员,形成执法网络。利用好劳动保障一体化的成果,继续推动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启动举报投诉接待窗口的电脑登记,完善工作台帐。继续完善受理、立案、办案、结案的网上操作流程,坚持执法程序的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
12、加强学习提高监察工作效能。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政治敏锐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学习《劳动
合同法》、《促进就业法》等法律业务知识,全面理解,熟练掌握,正确运用。同时拓宽学习的范围,熟练掌握重大政策文件,努力提高办事的政策水平。突出调查研究,努力增强创新意识,全力提升劳动保障监察能力和水平。坚持内部学习制度,通过以案说法、案卷互评、文书交流等多种形式,发挥大家的主观能动性,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13、强化考核管理。加强对市(县)、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考核管理,加强对监察员的监督管理,完善主办案监察员制度,加强对主办监察员的工作考核。监察员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意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注重对已有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完善,通过制度的管理强化监察队伍能力的素质的提升。出台监察员管理办法,对监察员的任用、考核、监督、奖惩等方面建立一系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