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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推进质量兴市工作,努力争创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国和省、市质量工作会议的要求,围绕争创国家和省质量兴市先进市的总体目标,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和技术标准战略,创新质量监管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提升质量竞争能力,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08年海安县争创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如皋市、如东县、通州市、海门市、启东市等5个县(市)全部通过省级质量兴市验收,并进入省级质量兴市先进行列;
  2009年南通市通过江苏省质量兴市验收,并进入省级质量兴市先进行列;
  2010年南通市通过全国质量兴市验收,并进入国家质量兴市先进行列。
  (三)分类目标
  1.产品质量目标
  (1)名牌战略:有效期内中国名牌产品数量达到35~40个,中国驰名商标10~15件,国家免检产品45~50个;省名牌产品120~130个,江苏省著名商标140~150件;争创省质量奖8~12个,市质量奖12~15个;江苏省质量信用产品40~50个,质量诚信企业20~25个;
  (2)技术标准战略:通过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5~40个,生产加工企业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新制定市级以上地方农产品标准50~55个;280~300个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每年认定国家级或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00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的比重不低于25%。
  (3)以质取胜战略:市场商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药品生产企业100%通过GMP认证,药品经营企业100%通过GSP认证;全市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税收、服务业增加值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GDP消耗能源下降3~5%,资源利用率高于全省平均数;8~10家企业通过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确认,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在用计量器具检定率达到98%以上。
  2.工程质量目标: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交验合格率达到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6%。
  3.服务质量目标: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率高于全省平均数。制定各行业服务标准10~15项以上,争创3~5个省服务名牌,省服务质量奖企业数达到3~5个。
  4.环境质量目标:空气、饮用水、环境噪声达到省规定指标,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二、主要措施
  (一)立足以质取胜,实施名牌和技术标准两大战略,提升质量竞争优势。
  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培育我国的跨国公司和国际知名品牌”的要求,重点培育发展我市大企业集团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产品,扶持培育一批中国名牌产品,扶持发展区域名牌集群,扶持培育优质产品生产基地,扶持培训一批名牌高管人才,扶持宣传一批中国名牌企业。建立由市、市(县)财政共同匹配的品牌奖励机制,对获得国家、省、市名牌(商标)的企业给予奖励。
  以建立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工作组为契机,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抢占行业产品技术制高点;规模以上企业的产品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完善WTO/TBT标准技术社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解决企业获取国际国内相关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信息“瓶颈”。对参与国际、国家、行业、省级地方标准研制项目,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的分别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对承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单位给予一次性一定的资助。
  推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争创一批国家、省、市质量奖企业;积极推广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中国名牌企业要通过三合一体系认证;推广六西格玛等科学质量管理方法,开展质量课题攻关活动,降本增效,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加快企业质量工程师、质量内审员等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层次质量管理复合型人才。
  以争创国家免检产品和省“双信”为动力,以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为手段,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检测监控能力,提高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重点指导食品企业通过HACCP食品安全控制体系认证,推进食品企业质检员持证上岗制度实施。
  以农业龙头企业、出口农产品企业为主要示范基地,加快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向农产品深加工发展,扶持指导出口农产品生产企业采用国际标准组织生产,扩大农产品出口;以产品质量等级、定量包装、包装标识、商品条码等手段,加强流通领域的农产品标准化管理;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
  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增加科技开发投入,走产学研合作道路,提高高新技术产品的占比,争创国家、省企业技术研发中心。
  (二)加大建筑产业链发展,创新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加强建筑产业与工业产品之间的链接,积极探索建筑用产品发展的新思路,加快建筑用产品的发展步伐,带动地方产业板块的发展。
  以争创国家、省优质工程为目标,积极推进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和规范,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设计、施工质量,强化施工图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经验,努力提高建设工程领域职工的素质和技能。
  进一步增强建设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意识,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大力开展质量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工作,逐步消除工程质量通病。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管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加快设备监理市场主体培育,支持具有行业特点的设备监理单位获得国家资质认可。加大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使设备监理活动在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中得到顺利推进,促进设备监理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快培育发展服务业品牌,推进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提升服务业综合竞争力。
  实施服务业名牌战略,加快培育发展一批在国内外具有竞争力的服务业名牌企业,加大扶持发展具有南通地方特色的传统服务业老字号品牌,发挥名牌企业的聚集效应、规模效应、管理效应和品牌效应,促进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大力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重点加快现代物流、金融保险、商贸与技术服务、科技与信息服务、旅游、餐饮等领域的标准化进程。开展创建“购物放心一条街”活动。
  开展服务行业社会满意度调查,争创省、市服务业质量奖。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医疗卫生覆盖率,提升卫生服务质量和能力,提高全民卫生健康水平。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绿色和谐环境,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严控新上高耗能项目,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开展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活动,发挥计量节能降耗作用,推进特种设备行业的科技进步,科学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原材料、能源和资源。
  以建设生态市和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强化从源头上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加大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巩固工业废水污染源达标排放成果,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100%。加强大气环境治理,环境噪声达标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杜绝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
  (五)加速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市场经济秩序水平,扶优扶强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建立健全质量诚信体系,加快制订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方法与标准,构建企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大力推进食品市场准入制度,食品企业获证率达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0%;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着力整治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小作坊和无证生产窝点,有效遏制无证照生产、加工、经营食品的行为。
  认真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全面落实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着重落实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逐步形成全市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杜绝特大事故,控制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全面落实打假责任制,逐级明确打假目标任务,构筑覆盖辖区的打假网络,建立打假形势分析制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造假事件,对假冒伪劣违法行为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迅速依法查处。
  扶优扶强大企业集团,促进和带动板块产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全市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实现利税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强化组织领导,强势推进质量兴市活动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各县(市)、区要建立由县(市)、区长任组长,宣传、发改、经贸、财政、建设、科技、农林、卫生、环保、公安、旅游、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检疫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质量兴县(市、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质量兴县(市)、区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宣传教育、考核检查等,并根据全市质量兴市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任务落实和目标实现。
  (二)明确目标,责任到人。各县(市)、区要以签订工作目标责任壮的形式,把创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企业及社会有关方面,确保2008年全部通过省级验收,并进入省级先进行列。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以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的质量观为主题进行大讨论和宣传教育,引导消费者和全社会积极参与质量兴市活动,形成政府、企业、百姓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
  (四)措施到位,强化考核。各地要把质量兴县(市、区)工作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赋予质量兴县(市、区)工作新的内涵,并把此项工作列入县(市)、区政府对各乡镇政府(街办)的目标考核之中,制定考核细则,每季度按目标要求进行逐项考评,并以简报的形式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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