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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食品药品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国庆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省局已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一”、“中秋”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食安协办〔2006〕16号)和《关于加强2006年“十一”黄金周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皖食药监办〔2006〕298号)。现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将国庆节期间值守应急和维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国庆节期间应急机制运转有序。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要落实带班领导,确保信息畅通。对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安徽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及时处理。
  各市局、局直属各单位于9月27日12:00前将本单位国庆节期间值班表报省局办公室。
  二、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零报告”制度。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国庆节期间的社会维稳工作,对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的矛盾要及时化解,按照正常工作程序做好信访工作;要充分认识反邪教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加强对反邪教工作的领导,做好重点人的工作,与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果断处置突发和极端事件。
  9月30日至10月8日期间,各市局、局直属各单位于每日15:00前向省局值班室(0551-4655420)报告当日维稳工作情况。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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