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成果,把第四季度“回头看”再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务院和省有关文件要求,针对目前我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第四季度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再检查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今年后四个月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
二、对我市隐患排查中存在的死角和薄弱环节,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职责,明确责任,严查细抠,加强现场督查指导,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从重从快查处对排查出的隐患不重视、不治理的企业,确保彻底根治。
三、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逐条逐项制定措施,限期整改;严格按照“谁受益、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落实”。对暂时不能治理的事故隐患,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须依法实施停产或关闭。
四、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到隐患治理和监管机制建设上来,按要求每周上报一次354条隐患的整改情况,直至隐患完成彻底整治;严格执行隐患上报规定;继续加大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和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治理督查力度;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安全监管部门职能,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高压态势,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经验,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从构建长效机制着眼,抓基础、抓防范、抓源头,严格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国家标准和操作规范等,加强动态管理,重点抓好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分级管理和重点监控制度;严格落实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逐级上报规定,完善定期排查和动态跟踪督查制度;按照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方法科学、结论客观公证要求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或评价;严格规范事故隐患单位各类隐患整改文书档案材料;排查出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六、进一步强化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加强安全教育,搞好安全培训,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执法力度,深入持久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认真履行职责、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玩忽职守,造成事故发生的,依法严肃处理。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