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级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局以上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机构作如下调整:
一、成立中共广州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维稳办),与市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
二、原广州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简称市综治办),与市委政法委机关合署办公。现将以上机构成员名单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三日
附:中共广州市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桂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薛晓峰(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苏泽群(副市长)
陈国(市政府秘书长)
容小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沙(市公安局局长)成员:王文山(市委副秘书长)
赵南先(市政府副秘书长)
罗京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彭裕崧(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钟健平(市委政法委秘书长)
陈彦华(市委办公厅信访局局长)
黄周海(市政府办公厅信访局局长)
吴树坚(市法院院长)
陈武(市检察院检察长)
黄素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建新(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梁滨(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维杰(市民政局局长)
蔡国强(市监察局副局长)
叶育长(市司法局局长)
江云(市人事局局长)
吴晖(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简文豪(市国土房管局局长)
林波(市建委纪工委书记)
叶波(市交委副主任)
吴其中(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张连广(市国资委党委书记)
王福春(市外事办副主任)
陈晓虹(广州警备区副司令员)
雷意光(广州市武警支队支队长)
叶国耀(市总工会副主席)
李洁明(团市委副书记)
高龙(市国安局副局长)
杨振辉(市电信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刘东?N(市协作办党委书记)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主 任:朱小丹(省委常委、市委书记)
副主任:张桂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苏泽群(副市长)
容小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吴沙(市公安局局长)
委 员:王文山(市委副秘书长)
赵南先(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国华(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安局局长)
许鸿基(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彭裕崧(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钟健平(市委政法委秘书长)
冯建标(市文明办主任)
廖树芳(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主任)
吴树坚(市法院院长)
陈武(市检察院检察长)
潘建国(市发改委主任)
平欣光(市经贸委主任)
陈海如(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黄素明(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建新(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何靖(市公安局副局长)
蔡国强(市监察局副局长)
唐启畅(市民政局副局长)
叶育长(市司法局局长)
林锦全(市财政局副局长)
江云(市人事局局长)
吴晖(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林波(市建委纪工委书记)
冼伟雄(市交委主任)
方力行(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
肖振宇(市外经贸局党委书记)
徐咏虹(市文化局党委书记)
吴其中(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
周宪华(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副局长)
陈斯达(市工商局局长)
王福春(市外事办副主任)
刘曙彪(市质监局副局长)
梁醒虾(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东?N(市协作办党委书记)
刘海腾(市城管支队副支队长)
伍辉红(广州警备区政治部主任)
雷意光(广州市武警支队支队长)
陈伟光(市总工会主席)
李洁明(团市委副书记)
李瑾(市妇联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