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今年夏季,我市电网电力供需在一定时段和局部地区仍矛盾突出。7月20日在全省启动A级错避峰方案的同时,市经委下发了《关于做好企业错避峰让电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杭经能源[2006]256号),并执行了杭州市区错避峰方案。根据《关于下达二00六年夏季杭州市区负控用户错避峰用电指标的通知》(杭经能源[2006]24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市区今夏让电量累计达到1万千瓦时及以上的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给予奖励。奖励名单及金额如下:
让电企业名称 |
?? 时间(小时)? |
让电总量??? (千瓦时) |
奖励金额(元) |
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 |
100 |
1000000 |
100000 |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
5 |
250000 |
25000 |
上述奖励资金从市三电资金中开支,主要奖励企业从事用电管理工作的同志,请有关企业与杭州市三电办公室衔接落实。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