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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经济委员会2007―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经委领导同意,现将《重庆市经济委员会2007―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2007―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07〕75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监察局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7年全市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7〕115号)精神,为了认真搞好委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结合全市“清廉从政、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要求和我委工作实际,制定重庆市经济委员会2007―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增强全委干部职工 “廉洁、务实、高效、服务”的公仆意识,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巩固成果、完善制度、突出重点、深化治理,积极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着力解决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构建和谐重庆提供坚强保证。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的领导,委机关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吴 冰  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马明媛  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正厅局级)
      梁长禄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其他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二)办公室
  主 任:梁长禄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副主任:许 平  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
      丁登奎  办公室主任
  成 员:蒋学倩  政策法规处处长
  李治勇  组织干部处处长
      秦少波  教育培训处处长
  唐瑞林  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
  刘 瑜  监察室科员
  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其主要职责是承办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中的具体工作。
  三、行风评议及纠风工作的范围和内容
  委机关各处室全部纳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的范围,在委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的思路,有计划、有组织地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纠风工作。
  2007―2008年委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要以市委、市政府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为重点,把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紧紧围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队伍素质为主要内容开展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大力推进市场诚信建设;二是治理损害企业利益的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加强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工作,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四是清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五是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巩固“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成果;六是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勤政廉政的能力。
  四、行风评议及纠风工作的步骤和方法
  2007―2008年委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从现在开始,至明年10月底基本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筹备、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5月)
  1.拟定实施方案。由监察室负责起草《重庆市经济委员会2007―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实施方案》,在5月中旬完成。
  2.召开动员大会。5月底前召开机关动员大会,由委领导作动员报告,部署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监察室共同承办。
  (二)征集意见、查找问题阶段(2007年6月至12月)
  1.广泛征求意见。采用设置意见箱、寄发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级有关部门、部分企业、区县经委和直管单位对我委工作的意见。
  2.设置“行评公开电话”。在委行评办设置“行评公开电话”(63899876),在市经委公众信息网上设置“监督投诉”栏目,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认真开展自查。机关各处室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查找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将自查问题的书面报告在2007年12月底前交委行评办。
  4.及时梳理问题。行评办将征求的意见和查找的问题及时进行梳理,并在2008年1月向行评领导小组报告。
  5.进行年度小结。行评办在2007年12月将委机关行风政风评议及纠风工作的阶段性年度工作情况,书面向市政府纠风办报告。
  (三)制定方案、落实整改阶段(2008年2月至7月)
  1.制定整改方案。委行评办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各处室自查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委重点问题整改方案,印发各处室集中进行整改。
  2.提高思想认识。整改期间,各处室要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文件要求,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的自觉性。
  3.认真进行整改。各处室要根据委整改方案,制定处室整改措施并交委行评办备案。各处室对涉及本处室的意见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4.务求取得实效。各处室要通过整改,务求取得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实效,达到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服务效果进一步得到服务对象认可,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严格依法行政,真正做到勤政廉政,亲民为民。
  (四)民主测评、综合评议阶段(2008年8月至10月上旬)
  1.组织综合评议。在集中整改的基础上,由委行评办按照有关要求,分别组织综合评议座谈会或寄发“综合评议函”,广泛征求评议意见,并汇总评议结果。具体邀请联系、寄发函件的工作,由行评办成员处室分别负责。
  (1)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由办公室负责;
  (2)市级有关部门座谈会,由法规处负责;
  (3)部分企业单位座谈会,由教育处负责;
  (4)直管单位座谈会,由组织干部(人事)处负责;
  (5)向区县经委寄发“综合评议函”,由监察室负责。
  2.认真进行总结。由监察室负责起草2007―2008年委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总结报告,经过领导小组讨论修改后在2008年10月底报送市政府纠风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委机关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要在市监察局、市纠风办的领导下,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的原则,把纠风工作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做到分解责任到位,制度建设到位,解决问题到位。由党组书记、主任吴冰同志亲自抓,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梁长禄同志直接抓,委行评办具体抓,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情况将纳入委机关评选先进集体的重要条件和年终处室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抓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不力和出现问题的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认真部署,狠抓落实
  1.委行评办要把深入开展机关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作为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树立机关新形象的契机,认真抓好落实。要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让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重要性,从而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各处室要在深刻理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重大意义、步骤作法和工作要求的基础上,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参与并精心组织实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按照国务院、市委和市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专项治理工作。
  2.委行评办要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各处室要在过去行评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本部门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认真梳理分析,找准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认真落实措施。
  3.委行评办要继续坚持“四个公开”的作法,公开征集意见、公开整改目标、公开整改情况、公开评议结果,充分依靠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以及管理服务对象的支持和参与,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4.机关各处室要围绕热点、难点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根本利益。在评议中,要认真分析自身特点,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解决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一条主线,贯穿于行风评议全过程。要充分听民声、访民意,努力推进工作,树立部门的良好形象。委行评办要加大对各处室整改情况督促检查的力度。
  5.委行评办将以《工业工作简报》为载体,及时通报机关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展情况,各处室要正确处理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以政风行风评议为动力,推动纠风专项治理、行业作风和经济工作建设,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发展。
  (三)严明纪律,规范行为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评议方向,坚持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要严格遵守市纠风办明确规定的各项纪律,讲究民主评议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的结合,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及纠风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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