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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山东省青岛市财政局、山东省青岛市监察局转发省物价局、财政厅、监察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物价局、财政局、监察局:
  现将省物价局、财政厅、监察厅《关于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年审工作的通知》(鲁价费发[2007]8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收费年审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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