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证我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充分利用卫生资源,方便学生儿童就医,根据《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和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
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1]1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批准,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和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为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现将2家医疗机构名单发给你们(见附件)。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规定,切实为广大学生儿童提供规范、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根据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并做好本次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培训工作。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00七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等两家医疗机构名单
编码 |
医疗机构名称 |
经营性质 |
等级 |
邮编 |
地址 |
02159043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
非营利性 |
三级甲等 |
100045 |
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 |
05110095 |
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
非营利性 |
三级甲等 |
100020 |
朝阳区雅宝路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