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宜宾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五月三十日
宜宾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应急管理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川办函〔2006〕94号)的要求,为深入开展面向全市的应急管理科普宣传教育,普及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救灾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开展应急科普宣教活动,大力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素质,提高社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推动美好新宜宾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以应急预案的宣传和解读为核心,提高各级各部门对做好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一是宣传在党委领导下,全市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市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切实履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职责,最大限度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并减少其损失和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二是宣传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围绕预案编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所做的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三是宣传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尤其要通过宣传培训和演练抓好预案的落实。四是宣传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中、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的教育以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突发公共事件发生中的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告知公众在第一时间如何迅速作出反应,如何开展自救、互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教育以经历过突发公共事件的公众为重点,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
(三)以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典型案例为抓手,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通过典型案例分析,一是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预测、预警能力,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分析公共安全形势,增强公众“思危有备,以备防患”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三是掌握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的基本技能,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三、组织实施
(一)预案解读宣传。
1.市总体应急预案宣传报道。一是由市级主要新闻媒体播发或刊登市总体应急预案简本及新闻通稿。二是市级主要新闻媒体采用多种形式报道市委、市政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通讯或述评。三是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全市各地、各部门贯彻省、市总体应急预案情况。(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2.市专项应急预案解读宣传。宜宾公众信息网、宜宾党政网全文播发可对外公开的市专项应急预案简本,市级有关新闻媒体给予相应报道。稿件由市专项应急预案牵头制订的主管部门负责提供。(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二)科普知识宣传。
1.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在有关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政府网和市主要新闻媒体所属网站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专刊,介绍应急知识。(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会同市政府应急办、市广电局、市文化局实施)
2.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和音像制品。广泛收集有关资料,分类别整理有关应急知识,分步编辑出版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指导协调制作和播出有关电影、电视、广播和动漫作品。(由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规建局、市政府新闻办、市广电局等部门分别负责组织,从2007年开始分步实施)
3.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市司法局负责,会同市政府应急办,从2007年开始分步实施)
(三)典型案例宣传。
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部门推进“一案三制”(即编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体制和法制)工作,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原则上对外公开的市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各选1个典型。此外,宣传群众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自救、互救的成功典型。(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
(四)宣传活动。
1.举办论坛、讲座等活动。通过举办论坛、讲座、科普展览和专题文艺晚会等多种形式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的力度。(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编印、发放公共安全手册,制作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公交广告,在社区、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机场、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让公众增强安全防护意识。结合宣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应急管理进农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安监局、市规建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宜宾民航管理处、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公共安全宣传周和每年“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世界气象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由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科协等部门组织实施)
4.政府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宣传活动。结合国家、省规划,宣传我市“十一五”规划中政府应急能力建设内容,宣传我市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中的公共安全内容。(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五)教育培训。
1.公共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将公共安全知识纳入大、中、小学及幼儿园相关教育宣传教材,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在各级各类学校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2.人员培训。一是公务员培训。制订教育培训计划,不定期举行短训班或专题研讨班,对各级领导干部、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公务员及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部门的新闻发言人进行培训(由市政府新闻办、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从2007年开始实施)。二是志愿者培训(由团市委负责,从2007年开始实施)。
3.职业培训。对高危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并在职业技能鉴定中增加相关内容。(由市劳动保障局、市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从2007年开始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级、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制订分阶段的工作计划,切实把此项工作抓落实。从今年开始,利用5年左右时间,初步在全社会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普及基本的应急科普知识,让广大群众学会紧急避险和遇险时自救互助,将灾难造成的危险和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一)明确职责。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切实制订以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为重点的应急科普宣教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市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统一安排,成立由本部门负责人牵头的宣教工作小组,细化方案,分步实施,并主动配合新闻单位和相关部门搞好应急科普宣教工作。各新闻单位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把应急科普宣传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主力军作用,主动开展应急科普宣传。
(二)注重实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细分受众层次,多层次、多题材、多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报道,做到寓教于乐,将科普宣教工作的网络和触角延伸进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和家庭,及时、动态地进行科普宣教,扩大宣传效果。结合应急演练重点介绍政府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理念以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举措。组织动员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其在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
(三)落实经费。各级各部门应急管理科普宣传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同级财政解决。市级有关部门开展科学宣教工作所需经费原则上在各部门相关预算中优先安排,需增加的经费在年度预算中申请。同时要动员、鼓励媒体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发挥公益宣传作用。
(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对区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目标考核,同时,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要加强对全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于每年的12月中旬前向市政府报送年度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情况报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任务分工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
一、预案的宣传报道 | |||
1 |
市总体应急预案的宣传报道 |
市政府新闻办 | |
2 |
市专项应急预案的解读宣传 | ||
3 |
典型案例宣传 | ||
二、应急知识的科教普及 | |||
4 |
有关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普及 |
市司法局 | |
5 |
市政府网站有关的宣传报道 |
市政府应急办 | |
6 |
应急管理科普宣传片 | ||
7 |
编辑整理有关应急知识 |
市政府新闻办、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规建局、市广电局、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 | |
8 |
制作和播出有关电影、电视、动漫等作品 | ||
9 |
出版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 | ||
10 |
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 | ||
11 |
举办科普和科技成果展览 |
市政府应急办、市科技局、市科协 | |
12 |
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安监局、市规建局、市民政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气象局 | |
13 |
举办论坛、成果展览、知识竞赛、专题文艺晚会、讲座 |
市政府应急办 | |
序号 |
工作内容 |
牵头单位 | |
14 |
编发公共安全手册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应急办 | |
15 |
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公益广告 | ||
16 |
在社区、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机场、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识 |
市规建局、市交通局、市民政局、市旅游局、宜宾火车站、宜宾民航管理处 | |
三、专题宣传活动 | |||
17 |
公共安全宣传周活动(每年3月第2周) |
市政府应急办 | |
18 |
利用与应急管理有关的宣传日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
市政府有关部门 | |
19 |
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宣传活动 |
市发展改革委 | |
四、教育培训工作 | |||
20 |
学校公共安全知识教育 |
市教育局 | |
21 |
人员培训 |
公务员 |
市人事局会同有关部门 |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 |
市政府新闻办 | ||
志愿者 |
团市委 | ||
高危行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 |
市劳动保障局会同市安监局 | ||
五、督查评优工作 | |||
22 |
贯彻落实市总体应急预案情况 |
市政府应急办、市委市政府督查目标办 | |
23 |
对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