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现将四川省城镇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成渝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规委办〔2007〕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和收集资料清单要求,于2007年6月7日前将相关基础资料报送市规建局(各县政府提供县城总体规划)。
二OO七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