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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区道路交通协调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全面推动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各司其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城市道路交通工作格局,协调解决城市道路交通重大和疑难问题,市政府决定将原石家庄市市区道路交通综合协调委员会和石家庄市交通安全委员会整合,成立市区道路交通协调督导委员会。
    一、人员组成
    主任:蒋洪江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主任:李天印 市政协副主席、市政府秘书长
    张铁力 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公安局局长
    成员:杨智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文昌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聪 长安区政府区长
    黄朝庆 桥东区政府区长
    刘月照 桥西区政府区长
    蒋文红 新华区政府区长
    赵宏魁 裕华区政府区长
    赵栓文 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韩宪章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王晓临 市规划局局长
    王瑞生 市建设局局长
    李和平 市财政局局长
    孙吉明 市交通局局长
    崔金刚 市城管局局长
    张治春 市监察局局长
    李英波 市园林局局长
    孙二喜 市法制办主任
    邸占勋 市政府研究室主任
    苗社祥 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局局长
    耿涛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谢有山 市城建投资办主任
    段龙 市政设计院总工程师
    张玉锁 市公交总公司总经理
    王金斗 市残联理事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杨智勇、李文昌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规划局、建设局、交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市区道路交通协调督导委员会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主要职责
    1?监督贯彻国家、省有关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研究拟制市区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3?组织、指导城市道路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的研究,出台相应政策。
    4?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市区道路交通建设和管理发展战略,审定批准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
    5?组织制定并落实交通影响评价等交通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对重大交通设施、管理措施综合效益的评估。
    6?组织协调城市道路交通建设重大项目前期论证,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并监督项目落实。
    7?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道路交通协调督导工作。
    三、工作制度
    1?办公制度。为保证日常工作开展的针对性、连续性、有效性,在办公室主任的提议下,办公室每月集中工作人员办公一次。
    2?议事制度。每季度对涉及道路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的重大决策、突出问题及时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征得有关职能部门同意后,报市政府批准,并指导、协调、督促落实。
    3?会议制度。建立联席例会制度,每年定期组织召开两次会议,即:年底或年初召开一次,通报总结全年道路交通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部署下一年度工作;6月份召开一次,通报各成员单位半年来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整治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资金渠道,并明确整治完成的时限。会议议题由市区道路交通协调督导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审定,办公室筹备会议工作。召开例会时,视议题邀请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交管局等有关领导参加。
    4、反馈制度。各职能部门每季度要对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区道路交通协调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道路交通协调督导委员会每季度通报一次,遇重大情况随时通报。
    四、经费保障
    市区道路交通协调委员会办公经费在市财政列支。

                                                             二○○七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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