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药品生产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以《关于公布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7)54号)公布了修订后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并对说明书中部分项目的保留与否及修改说明书内容等的申请程序作了要求,具体内容请各单位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sfda.gov.cn)查询。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单位即可根据国家局公布的非处方药范本和本局《关于开展非处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备案工作的通知》(沪食药监药注(2006)900号)的要求报送相应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备案资料。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