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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市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074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农办:
  现将《重庆市城镇化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的提案》(第0740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委员时参考: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和最宝贵的财富,耕地是土地的重要组成部份,它是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资料。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是国务院制定的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也是国家《土地管理法》的重要规定,强化耕地依法管理,实现由“藏粮于仓”向“藏粮于地”, 保证粮食供给的持续稳定安全的根本性转变。为此,国务院制定和颁布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把耕地管理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建立了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对现有耕地数量的保护和质量的提高,以增强农业生产后劲,确保农业持续发展,保障广大农民基本生活,丰富城市市场供应,稳定社会。
  长期以来,我市耕地供求矛盾十分突出,近年来,在耕地被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质量没有得到很好地补充平衡的情况下,粮食战略安全地区自给平衡被打破。为此,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合理利用耕地尤为重要。以2003年为例,按第五次人口普查计算,全市人均耕地仅1.1亩,比全国人均耕地1.59亩少0.49亩,而粮食总产量为1087万吨,总需求量为1236万吨(按人均占有量400公斤算),差距149万吨。另据我局根据“农业部分等定级标准”开展的耕地农业利用分等定级显示,全市高产土壤仅占总面积的近30%。
  国务院制定和颁布的《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了农业部门在基本农田保护中的基本职责,要求农业部门查清耕地质量,对“耕地地力分等定级,并建立档案”,定期提出“耕地地力变化状况报告以及相应的地力保护措施”,定期提出耕地“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报告”,从而提出培肥地力、防止土壤退化措施,促进耕地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此,近年来,我局在国家有关部门和市政府的安排和支持下,在全市范围开展了以耕地质量建设为中心的“三峡库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庆市耕地测土配方施肥”、“重庆市旱作节水农业建设”“重庆市耕地保护性耕作”等重大项目耕地建设投资,在积极会同市国土房管局强化耕地及基本农田数量管理的基础上,开展了多方面的耕地质量建设,建成了一批高产稳产农田,弥补了耕地被非农业建设占用粮食生产损失,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直辖十年来,我们的耕地和粮食播种面积都分别减少了三分之一左右。而正是耕地的减少才促进了城市和交通的大发展;正是粮食播种面积的减少才使森林面积增加,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正是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才有了中国制造的国际竞争力。而这些,都是以粮食生产稳步发展来作支撑的。所以,稳定基本农田面积并不断提高综合生产能力,是确保我市经济能既快又好发展的基础和关键。
  在国家“十一.五”计划期间,我们将继续会同市国土房管局,按照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赋予农业部门的基本职责,严格基本农田数量管理,同时,进一步强化耕地质量管理,一是继续作好已经开展的耕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二是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对我市耕地质量的进一步投资,近期,主要争取国家“耕地沃土工程”、“国家耕地节水农业工程”等耕地质量建设重大项目的投资;三是积极积极配合农业部开展的《耕地地力保养条例》、《耕地质量验收办法》制定;四是作好种植业结构和农村产业的调整,合理利用耕地,提高科学种田水平,实现耕地单位面积的更大增产。

 
二00七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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