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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新版普通发票的填开
  (一)定额发票。式样中版面为: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伍元只需填开“开票日期”和收款单位签章;壹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需填开“税务登记号”、“付款单位(个人)”、“经营项目”、“开票日期” 和收款单位签章。
  (二)税控卷式发票。式样中:税务登记号、机打票号、税控装置防伪码和税控装置号为税控装置前置内容(税控装置初始化完成);收款单位、付款单位(个人)、经营项目、大(小)金额、开票日期和收款单位签章为收款单位填开内容(机打方式);存根联和汇结联的内容分别反映本份和本卷100份发票经营结果和汇结的情况,用票单位必须如实填开(机打方式)。
  (三)税控装置打印发票。式样中:税务登记号、机打票号、税控装置防伪码和税控装置号为税控装置前置内容(税控装置初始化完成);收款单位、付款单位(个人)、经营项目、大(小)金额、开票日期和收款单位签章为收款单位填开内容(机打方式)。
  (四)税控装置打印发票和一种机打发票(五种全国统一名称)。式样中:税务登记号、机打票号、税控装置防伪码和税控装置号为税控装置前置内容(税控装置初始化完成);式样中的经营内容(按式样要求前置填开项目)和收款单位签章为收款单位填开内容(机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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