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抗击“非典”期间加强实验动物管理及从业人员防护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北京地区抗击“非典”战役已经进入关键阶段。实验动物学作为科学研究基础平台之一,是一个非常特殊的行业。市科委向仍然忘我地工作在生产和实验第一线的上万名实验动物从业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为了更好地为科学研究工作提供优质的实验动物,保证动物实验结果科学、准确,同时保障全体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现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保证生产的实验动物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增加消毒次数。
  2、各有关单位运输实验动物时,应在运输前和运输后做好车辆的消毒工作。
  3、各单位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加强职业防护,做到劳逸结合,注意个人卫生,工作前后要洗手,下班前要洗澡。
  4、各单位实验动物机构负责人要亲自监督本单位实验动物从业人员,特别是实验动物使用单位的研究人员执行操作规程的情况。
  5、在抗击“非典”期间,北京市动管办将取消所有大、中型会议,利用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和邮件及时发送文件和传递重要信息。
  6、各有关单位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中如出现发烧、干咳等“非典”症状者,应严格按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隔离、就诊。
  7、春季是出血热流行季节,各单位应严防野鼠进入实验动物生产或动物实验设施,要杜绝实验动物和从业人员感染流行性出血热事件的发生。如出现出血热疫情,应及时报告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北京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8、“实验动物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更换工作暂时推迟,何时办理将由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00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