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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及印发中葡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等两个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通知》(国税发[2000]9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葡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函[1998]258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0年6月22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我国政府和葡萄牙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生效的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葡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文本并请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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