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各区、县计委(计经委),各计划单列企业集团: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决定,我市已建立起利用外资项目“一条龙”审批制度,并正式运行四个多月了。“一条龙”审批制度的建立提高了办事效率,使我市外商投资软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由于“一条龙”审批制度是一种新尝试,缺乏经验,需要不断改进。从最近情况看,各区、县、局、总公司上报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有不少达不到项目审批的深度,延误了审批项目的时间。为进一步完善“一条龙”审批制度,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审批质量,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与我委京计基[1993]第0138号文件一并执行。
一、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凡由市计委审批的项目,均按市计委内部处室职责分工,由各专业处派专人负责办理“一条龙”审批手续。
二、对于报送“一条龙”审批的项目,要区分不同情况,掌握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深度,能简化的则尽量简化。不涉及新占用地,能源和水的供应能够解决的项目,只要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城市规划和环保要求,即可申请办理立项审批手续。对一些外部建设条件复杂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应请首规委办牵头,约请市规划局、供电、市政公用、环保、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参加,协调落实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方案。不需要分头去征求各业务主管部门意见,以提高工作效率。
三、参加“一条龙”审批的项目,根据建设规模的大小和基础设施配套的复杂程序,可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审批:
(一)工农业生产性项目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下的,房地产项目总投资3000万美元(或建设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的,其他项目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可按审批表的形式下发审批文件;
(二)在上述范围内因某些配套条件较为复杂,需有关部门协调方可解决的项目,以及上述限额以上的项目,均先经有关综合部门“一条龙”审查签署意见后,以文字批复下发批准文件。
四、“一条龙”审批的程序和要求:
(一)各单位报送审查的项目,要在审批日头五天前将符合下列要求的建设项目材料报送市计委有关专业处及市规划局、公用局、市政局、供电局、土地局、环保局等参加“一条龙”审批活动的部门。项目文件报送后,需向市计委专业处理项目审批表进行填写,经主管处审核后,再办理“一条龙”审批手续。
具体程序和要求是:
1.申报的项目建议书要符合规定的深度,要按附件一的要求编写。
大型项目建议书要由投资单位委托咨询评估机构或设计院编写。
2.批准项目建议书以后,建设单位着手落实以下几项工作:
(1)根据市规划部门提出的土地使用规划要求,做出可行性规划方案。
(2)由市土地管理部门做出土地出让金的评估。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法规逐步健全,需出让的地块经市政府批准后,先由市规划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做出土地使用详细规划,然后通过招标、拍卖和协议形式出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再申请办理项目建设的立项手续。
(3)商环保部门提出环境保护和“三废”治理方案。
(4)商市政、公用、供电、电信部门提出市政设施规划方案,生产性项目要有主要能源、原材料供应方案。
(5)根据上述落实情况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申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符合规定的深度,要按附件二的要求编写。
(二)对参加“一条龙”审批活动各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项目签署的审查意见,必须明确具体,并与审批阶段相关联;可以提出具体要求和建议,但必须有“同意立项”或“不同意立项”、“可行”或“不可行”的结论性意见。
(三)采用审批表方式下发批准文件的,其表列内容要齐全、准确、文字清晰,不得涂改。
附件一项目建议书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项目由来及背景
2.项目承办单位和项目投资者
进行项目投资的企事业单位有关情况,即:生产经营内容、生产经营规模、产品销售情况、年上缴利税额、自有资金数额、债权债务情况等。
兴办外商投资企业要简述:(1)合营各方概况:即:合营各方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国籍及姓名、资金实力、技术力量等;(2)合营方式(注明合资、合作、独资);(3)合营年限;(4)经营范围;(5)产品销售方向(内销或出口比例)。
3.简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技术引进项目,要简述技术引进内容(关键设备或技术专利),拟引进的技术设备水平及其国别和厂商。
4.产品技术水平及市场销售前景
二、项目建设初步选址及建设条件
1.不需要新占用地的项目,要说明在本单位现有占地范围内建设,并注明本单位的详细地址。
2.需要新占用地的项目,要说明初步选址方案。
3.项目建设拟选地址的地理位置、占地范围(四至范围)、占用土地类别(菜田、粮田、非耕地等)和数量。
4.项目建设条件。简述能源供应条件、供水条件、主要原材料供应条件、交通运输条件。房地产开发项目要简述市政公用设施配套条件及解决市政公用配套设施初步设想。需进行地上建筑物拆迁的项目,要提出拆迁安置初步方案。
三、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产品方案
1.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生产性项目要根据主要产品品种、生产及其生产能力;非生产项目要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说明其规模,如旅馆、宾馆项目要说明有多少客房、多少床位;房地产开发项目要说明拟建的建筑物类别及其数量;成片开发建设的小区要说明小区的主要功能,建筑容积率等。
2.总建筑面积。
四、环境影响(民用建筑项目不写,其他非工业生产项目简写)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1.项目总投资额。技术引进项目要说明进口技术设备使用外汇数额,建设费用和购置国内设备所需人民币数额;外商投资企业要说明总投资额、注册资本数额、合营各方投入注册资本的比例、出资方式及利润分配方式。
2.资金来源。利用银行贷款的项目要将建设期间的贷款利息计入总投资内。
3.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外汇平衡方式和外汇偿还办法。
六、建设进度初步设想
七、结论
项目建议书附件
1.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地形图(城近郊区比例尺为1:2000;远郊区县比例尺为1:10000)。标明项目建设占地范围和占地范围内及附近地区地上建筑物现状。
2.市规划部门对项目建设的初步选址意见。
3.国家限制发展的项目,需要报请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
4.外商投资项目要附以下材料:
(1)外商资信证明材料。
(2)合营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合营各方签署的合营意向书。
(4)合营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方单位房地产开发资格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5.其他附件材料。
附件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的主要内容和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项目内容梗概。
2.项目承办单位和项目投资者。
合营企业要简述:(1)合营各方概况,即:合营各方名称、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国籍及姓名、资金实力、技术力量等;(2)合营方式(注明合资、合作、独资);(3)合营年限;(4)经营范围。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三、市场预测
1.国内外需求、供给的预测。
2.产品竞争能力、销售方向(出口产品要预测出口数量及进入国际市场的前景)。
3.产品销售量预测(要预测投产后6-10年内的产品销售量)。
四、项目建设选址及建设条件论证
1.项目建设选址的地理位置、占地范围(四至界限)、占用土地类别和数量。
2.建设条件论证
(1)地形、工程地质、水文、气象条件论证。
(2)供水条件论证。测算供水量,提出供水来源。
(3)能源供应条件论证。测算各种能源消耗量,提出各种能源供应来源。
(4)主要原材料条件论证。测算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及供应来源。
(5)交通运输条件论证。测算主要能源、原材料和产品的运输量,提出解决方案。
(6)拆迁安置方案。
五、项目规划方案、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生产性项目要提出主要产品的生产纲领、生产能力;非生产性项目要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说明其建设规模。
2.总建筑面积。
3.建设内容:分迷各个单项工程的名称及建筑面积。成片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要列明建筑容积率、绿化面积的比例、道路面积的比例、公用设施配套情况、小区居住入口等。
4.项目的总平面布置说明。
5.生产工艺和主要设备选型。选用进口设备或引进国外技术的要说明理由,并说明进口设备或技术的国别、厂商和技术档次。
六、项目外部配套建设
1.能源供应设施建设方案。如变电站、输变电线路、锅炉房、输气管线等建设方案。
2.供水、排水建设方案。
3.交通和通信设施建设方案。
4.原材料仓储设施建设方案。
5.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方案。
七、环境保护
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预测,环境保护及“三废”治理方案。有严重污染或环保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要单独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八、劳动保护与消防
九、节能、节水
十、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1.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大中型项目要列出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
2.要按建设内容列明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外部配套工程、其他费用的投资额。
3.要按费用类别列明前期工程费(土地出让金、拆迁安置费等)逮安工程费(建筑工程费、设备安装费等)、设备购置费和其他费用等(建设期贷款利息、应缴纳的各种费用、不可预见费、设计费等)。
4.资金来源。
5.注册资本、各方投入注册资本的比例及利润分配方式。
6.外汇平衡方式。
十一、经济、社会效益
1.还款期、销售收入、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投资回收期等财务评价指标的测算。
2.盈亏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等不确定因素分析的结果。
3.投资总额和资金筹措表、贷款还本付息表、销售收入表、税金表、利润表、财务平衡表、现金流量表、外汇平衡表等经济评价表格。
十二、项目建设周期及工程进度安排
十三、结论
综合全部分析,对建设项目提出结论性意见。
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
1.项目建议书审批文件。
2.建设项目所在位置地形图(城近郊区的比例尺为1:2000;远郊区的比例尺为1:10000)。标明项目占地范围和占地范围内及附近地段地上建筑物现状。
3.项目建设规划总平面布置图。标明交通组织、功能分区、绿化布局、建筑规模(分出层次和面积)。
4.道路交通、电信、供电、给排水、供气、供热等各种市政配套设施建设管线布置图。
5.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小型生产性和民用建筑项目可以不编制,需要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项目由市环保局决定)。
6.市规划、供电、供水、环保等有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
7.大中型生产性项目,要附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
8.其他附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