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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96年首届为省直机关招考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公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事厅决定:1996年面向社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办法。为省直党政群机关37个部门统一招考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共16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对象及条件
  报考对象是具有哈尔滨市区城镇常住户口的公民。
  条件为: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刑事处分或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国家或省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研究生以上学历者除外);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其它具体条件。

  二、招考的部门与职位
  省直党政群机关共37个部门,招考职位162个。其中:
  党群机关共8个部门,招考职位27个。
  省委组织部1人:计算机信息管理1人。
  省委宣传部2人:办公室文字综合2人。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4人:办公厅接待处1人,财经委商贸处1人,农林委农业处1人,人事委选举指导处1人。
  省纪律检查委员会3人:纪检监察室检查员3人。
  省妇联7人:组织(联络)部基层妇女组织培训1人,生产部文字综合协调1人,权益部维权文字综合1人,办公室出纳1人,宣传部妇女教育1人,儿童部家教理论研究1人,机关党委1人。
  省工商联5人:办公室1人,会员处1人,宣传处1人,经济处1人,联络处1人。
  省文联1人:舞蹈家协会1人。
  省科协4人:办公室秘书1人,财审部会计1人,出纳1人,学会部农科群管理1人。
  省直行政机关共29个部门,招考职位135人。
  省人事厅7人:文字综合2人,文字综合兼微机管理1人,人才测评1人,计划统计1人,计算机管理1人,会计1人。
  省民族事务委员会3人:民族经济1人,民族文化教育1人,总务1人。
  省外事、侨务办公室3人:翻译1人,边境管理1人,人事管理1人。
  省信访办公室2人:来访来信处理2人。
  省民政厅3人:文字综合2人,会计1人。
  省技术监督局2人:秘书2人。
  省土地管理局10人:土地市场管理1人,土地法规监察2人,财务1人,土地划界1人,文字综合1人,土地规划1人,党务纪检1人。
  省旅游事业局2人:旅游统计1人,旅游财务1人。
  省建设委员会8人:文书1人,秘书1人,总务1人,共青团委1人,城市房屋动迁管理1人,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1人。投资项目管理1人,园林绿化、风景名胜管理1人。
  省石油化学工业厅9人:政策法规1人,专业规划、环保3人,安全管理1人,行业财务微机、审计物价管理2人,外经外贸综合计划统计、外事管理2人。
  省建筑材料工业局6人: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2人,人事教育、劳动工资管理1人,化工建材管理1人,经济技术合作及外经综合2人。
  省冶金工业厅1人:科研管理1人。
  省电子工业厅4人:国有资产管理1人,信息网络管理2人,人事管理1人。
  省环境保护局5人:大气污染防治管理1人,监测1人,生态管理1人,水污染防治管理1人,标准管理1人。
  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5人:专业技术干部管理1人,教育管理1人,民品开发1人,政策法规综合1人,质量安全1人。
  省二轻总会3人:办公室秘书1人,组织员1人,后勤管理1人。
  省国有资产管理局3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1人,清产核资财务管理1人,政策法规1人。
  省贸易厅6人:文字综合与督办1人,综合与计划1人,商流统计与计算机应用1人,流通体制与改革与法制建设1人。系统财务管理1人,省直会计与财务管理1人。
  省中医管理局1人:财务审计兼机关出纳1人。
  省教育委员会2人,少数民族教育管理1人,高校学生思想工作1人。
  省体育运动委员会12人:出纳1人,纪检监察1人,老干部管理1人,宣传1人,共青团工作1人,人事管理2人,文史编辑1人,安全保怀1人,外事管理1人,学校体育1人,秘书1人。
  省科学技术委员会2人:对外科技合作管理1人,综合调研1人。
  省文化厅3人:科教管理1人,电影放映管理1人,图书馆管理1人。
  省卫生厅8人:政策法规研究1人,共青团委1人,科技计划管理1人,医学外事管理1人,计划物价管理1人,妇幼卫生管理1人,综合秘书1人,机关财务管理1人。
  省医药管理局5人:能源环保1人,企业管理1人,科技质量管理1人,种植收购管理1人,生产调度管理1人。
  省农牧渔业厅3人:生产处农情管理1人,对外经济合作处亚洲事务管理1人,生产处调查研究工作1人。
  省农业工作办公室2人:政策调研2人。
  省乡镇企业管理局4人:文字综合3人,对外合作项目管理1人。
  省水利厅11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1人,水库管理1人,河道管理1人,文书、翻译1人,宣传、调研1人,综合统计1人,规划及中长期计划1人,干部、工人队伍管理、教育管理1人,专业技术干部管理1人,施工企业管理1人,水政立法执法、复议、应诉1人。
  另外,有佳木斯、双鸭山、黑河三个市的市直机关随同省直机关招考,共招考职位116个(招考有关事宜见各地招考简章):
  佳木斯市80个;
  双鸭山市32个;
  黑河市4个。

  三、考试、考核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政治、法律、公文写作、行政管理学、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五科,每科100分,计500分,由省人事厅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考试,统一评卷,统一组织考务。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复习资料统一采用省人事厅组织编写的《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复习参考》。(政治科目中的时事政治部分,请复习1995年8月至1996年8月期间的时事政治)。
  笔试后,根据职位录用人数,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入面试。面试采用专业科目笔试、普通面谈、情景模拟、技术手段测量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岗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岗位技能、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与解决问题、应变能力等方面素质。面试采取百分制,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由各用人部门和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共同组织,省纪检委、省监察厅负责监督检查。
  面试后,根据职位录用人数,等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入体检。体检由省人事厅统一组织。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重点考核报考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表现。考核以用人部门为主,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负责监督、指导。
  体检、考核不合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录用审批
  考核合格者由用人部门呈报审批录用。
  报考党群部门的,由省委组织部审批;
  报考行政机关的,由省人事厅审批。

  五、报名及其它事宜
  报名者需持身份证(或户口)、学历证书及近期3.3厘米免冠照片四张;根据黑人联字(1995)20号文件规定,交报名费、考务费;同时在报名地点购买复习资料。
  报名时间:1996年8月16日~18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4时。
  报名地点:哈尔滨市太平区东真路234号黑龙江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体育馆。
  笔试时间:1996年9月28日
  取准考证时间:1996年9月19日~20日(持报名费收据在报名地点领取)。
  联系电话:2622383。

199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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