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仲裁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精神,经市政府2001年1月8日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下列同志组成第二届黑河仲裁委员会。
主 任:高俊阳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孟庆斌 市政府秘书长
李 强 第一届黑河市仲裁委负责人
委 员:刘泽生 市工商联合会会长
苏庆亮 市工商局局长
刘树玉 市司法局局长
杨 军 中国联通黑河分公司高级工程师
王龙梅 黑河市质量监督站高级工程师
高富裕 市外经贸局局长
于宝刚 市财政局高级会计师
王亚男 市统计局高级统计师
张士杰 黑河市象山水电厂高级经济师
姜福亭 市委党校法学教授
秘书长:李 强(兼)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