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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届黑河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仲裁委员会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国办发[1995]44号)精神,经市政府2001年1月8日第7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聘任下列同志组成第二届黑河仲裁委员会。
  主 任:高俊阳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孟庆斌 市政府秘书长
  李 强 第一届黑河市仲裁委负责人
  委 员:刘泽生 市工商联合会会长
  苏庆亮 市工商局局长
  刘树玉 市司法局局长
  杨 军 中国联通黑河分公司高级工程师
  王龙梅 黑河市质量监督站高级工程师
  高富裕 市外经贸局局长
  于宝刚 市财政局高级会计师
  王亚男 市统计局高级统计师
  张士杰 黑河市象山水电厂高级经济师
  姜福亭 市委党校法学教授
  秘书长:李 强(兼)
  特此通知。

二○○一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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