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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创建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我市于近期对1997年至2000年政府制发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决定废止文件30件。

二○○一年九月三日
 

   1997年至2000年废止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文件号           清理结果       原因
  1《黑河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黑河市政府97年第一号令    废止        省已有新的规定,该文件操作性不强
  2《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黑河岛边民互市贸易区优惠政策的通知》          黑市政字[1997]18号      废止        已被新文件所代替,黑市字[2000]38号
  3《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再就业与帮困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市政字[1997]30号      废止        已不再适用
  4《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迁入黑河市区人口征收城市增容费的通知》           黑市政字[1997]33号      废止        此收费项目已被省明令废止:黑政发[1999]9号《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第三批)》
  5《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黑市政字[1997]34号      废止        已被新文件代替[2001]市政府1号令《黑河市土地市场管理办法》
  6《黑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河市临时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黑市政字[1997]38号      废止        根据我市城市规划需要已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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