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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江西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的批复

江西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省管定价药品目录〉的请示》(赣价商字[2001]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拟定的《省管定价药品目录》。你省上报的政府定价药品目录中,有少数药品属《国家计委定价药品目录》所列品种,请从你省定价药品目录中剔除。在公布你省定价药品目录时,请同时报我委(价格司)备案。 
 
 

二00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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