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国务院
关于进行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的通知》(国发[1995]2号),切实搞好我省工业普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主要内容
这次普查主要包括以下五方面内容:(一)查清工业资产底数,重点查清国有企业、乡镇企业、村办企业和“三资”企业、私营企业的资产及构成,为深化企业改革提供依据。(二)查清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生产能力分布和利用、资源配置、市场容量和供需平衡等情况,为存量结构调整提供依据。(三)查清主要设备拥有量和工艺装备的技术状况,为国家确定基本建设投资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主攻方向提供依据。结合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查清核实企业资产。(四)查清主要工业产品生产成本、价格及盈利状况,为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和完善的价格管理体系提供依据。(五)通过普查加强企业核算基础工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行科学管理,改革工业统计调查体系,推行抽样调查方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
二、普查的范围和方法
这次普查范围包括全部工业企业和附营工业生产活动单位。对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年产值100万元以上的村办工业和城镇街道办工业,直接发表调查,各级普查机构逐级上报综合资料和基层资料;对年产值不足100万元的村办和城镇街道办工业、个体工业、合作经营工业,依据有关部门的记录进行加工整理,由各级普查机构逐级上报综合表以取得所需资料。普查采取全国统一方案设计、统一调查表式、统一指标目录、统一数据标准、条块结合的办法进行。
三、普查调查时点和普查工作时间安排
这次普查调查时点为1995年12月31日,调查资料为1995年数据(财务状况调查1994年度和1995年度)。为了集中时间和力量搞好普查,1995年年报企业基层报表可予免报。各级政府所需统计综合年报资料,由各级统计部门从普查表中选择部分指标加工整理。
普查工作时间安排:1995年底前为普查准备阶段。各级政府要组建普查机构,解决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经费,搞好普查人员的培训;各企业要认真整顿计量、原始记录,查定工业设备和生产能力,完善各项核算管理工作。1996年第一季度实施普查登记。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报数字,不得虚报、瞒报;各级普查机构要逐级审核把关,做到调查项目全面,单位不重不漏,数据准确可靠。1996年底前完成全部普查表的审核和数据处理工作,并对普查资料进行分析和开发研究。1997年上半年进行资料出刊、归档,发布普查结果,开展总结、评比、表彰。
四、普查的费用
按照《国务院
关于进行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的通知》中“普查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的财政预算”的要求,各级政府要将普查费用(包括印制表格和资料、召开会议、培训人员、调查研究、购置设备、数据处理及普查办公室日常办公费用等)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部门、各企业也要为本部门、本企业普查工作筹措经费,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各级普查机构要勤俭办事,节约开支。
五、普查的组织领导
第三次工业普查是继人口普查、第三产业普查之后又一次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这次普查,对于摸清我省工业现状,加速产品结构调整,促进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加强宏观调控,保持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及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各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搞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工业普查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实施,确保普查工作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