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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关于全面整顿旅游景区秩序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同意市旅游局《关于全面整顿旅游景区秩序的安排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1999年6月4日

  关于全面整顿旅游景区秩序的安排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加快旅游产业发展决定》和省政府整顿重点旅游景区秩序工作会议精神,巩固和深化我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成果,提高和促进我市旅游景区(点)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决定在全市开展旅游景区(点)秩序整顿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整顿的范围和重点
  整顿的范围:西安市辖区内旅游景区(点)的内外秩序。
  整顿的重点: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秦始皇陵、华清池、骊山森林公园、半坡博物馆、陕西省历史博物馆、大慈恩寺、小雁塔、碑林博物馆、钟鼓楼、城墙、清真大寺、青龙寺、翠华山、南五台、楼观台森林公园。

  二、整顿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整顿的内容:景区(点)内外乱设的摊点,导游服务秩序,景区(点)卫生。解决游客反映强烈,对我市旅游整顿形象和声誉影响较大的突出问题。
  整顿的目标:通过整顿,使我市的旅游景区(点)的经营秩序和环境卫生有一个明显的改观。基本上达到服务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文明、环境整洁优美、治安状况良好。
  (一)整顿商品市场,规范经营行为
  通过整顿,解决旅游景区(点)内、外乱设摊点问题。对景区(点)外的旅游购物商店、旅游餐厅实行定点管理。
  对景点内的商店、摊点进行全面整顿。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景点内的商店按景点的规模、年接待量以及景点的规划确定商店的设置与数量。解决涉外旅游景区(点)内商店过多的问题。取缔室外摊点。严禁在展厅内设立商店出售商品。做到无建设性破坏、无乱建临时营业用房。
  对秦始皇兵马桶博物馆等景点门前已建成的旅游商品市场要清理整顿,做到入室经营,定点归位。对沿旅游景点墙外、路旁随意摆放的商品摊点、占道经营的无证摊贩进行重点整顿和清理。重点整顿秦始皇陵、华清池、碑林博物馆、大慈恩寺、清真大寺景点外的摊点,做到集中管理、规范经营。要求所有旅游商品经营场所必须在醒目位置悬挂营业执照,营业员必须佩戴胸卡。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及餐馆的漫天要价、牟取暴利的行为。
  对景点外围规划建设的旅游商品市场建筑,必须与景点的风格相协调。在开工建设之前将建筑设计方案报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及旅游主管部门审定。
  (二)整顿收费行为,加强价格管理
  对旅游景点的服务项目收费进行检查.对未经物价、旅游部门同意随意增加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经物价、旅游部门核定的骑马、坐轿、照像等服务项目应严格按规定标准收费。
  取缔自行设立的“园中园”收费和采取欺骗手段搭售参观点门票的行为。严禁门票盖章加价。严禁在门票中加含保险费用。严禁在景点内向使用自有照像机拍照的游客收取所谓的“摊位费”、“取景费”。
  旅游景区(点)设置的各种服务项目和旅游商品销售均应明码标价,旅游涉外定点单位还应是挂有中英文对照的标价牌(签)。坚决杜绝欺诈、坑骗游客的现象。
  (三)整顿导游服务秩序,规范引导标志
  对导游人员实行集中管理。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的导游人员必须通过国家导游资格考试。通过旅行社和景点单位安排的导游人员必须持有省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一日游导游员必须持有市旅游局颁发的一日游导游员证。定点单位的专业讲解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已取得省旅游局导游员资格证,但未通过有组织的安排的人员不得进入旅游景区(点)内从事导游活动。
  所有导游人员和讲解人员必须持证佩卡上岗服务。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提供导游和讲解服务。严肃查处使用无证人员导游的单位,坚决取缔无证导游、对不佩戴导游胸卡的导游员收回导游证。3个月内不得带团。
  旅游景区(点)内的景物景观、公共设施标牌应设置齐全、制作规范、内容准确、美观醒目。入口处须设立大型游览导游图、景点介绍牌。有条件的景点应安装电子查询系统,要求重点整顿的景点在3个月内安装IC卡公用电话。
  (四)整顿景区(点)内外环境卫生,绿化美化景区(点)环境
  旅游景区(点)环境卫生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做到分段包干、专人管理。建筑物墙面整洁、无污垢。游览参观场所地面和道路平整、无污水、污物,无乱堆、乱放现象。垃圾桶能够满足要求,造型美观、实用。垃圾及时清扫,日产日清。旅游景区(点)的餐馆和饮食摊点干净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及有关卫生管理规定。景区(点)建筑物周边的构筑物要与景观格调协调。绿地面积占有相应比例,植物与景观配置得当。重点整顿青龙寺外的垃圾堆放和通往青龙寺的道路不畅及清真大寺、陕西省历史博物馆、大慈恩寺及涉外景点外的环境卫生。
  公共厕所能满足游客需要。全部厕所拥有冲水、盥洗、通风设备或使用免水冲生态厕所。厕所洁净、无污垢、无堵塞、无滴漏、无异味、厕所设隔板及门。
  (五)整顿人造景点,清理乱搭乱建
  对人造景点的专项审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现有人造景点进行全面清理。积极参与省旅游局组织的有关专家、学者对人造景点进行的审查,在听取游客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品质鉴定。对已建立的低档次和粗制滥造、品味低下的人造景点要依法取缔。严肃查处乱搭乱建房屋。旅游景区(点)内的违章建筑及明显妨碍景区(点)景观的建筑必须限期拆除。
  (六)整顿治安秩序,加强安全管理
  景区(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防火、防盗、防凶杀、防食物中毒的安全措施。有确保海内外旅游者安全的制度措施。设置旅游安全管理机构人员,交通管理严格有序。重点旅游景区设立公安派出所及旅游治安岗,做好治安流动巡查工作,及时查处治安案件。重点整顿和解决钟、鼓楼广场,涉外景点、饭店、餐馆、商店门前的乞讨、围追游售问题,切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消防、救护等设备完好,能保证正常使用。车船、缆车及游乐设施符合安全标准,设备状况良好。操作人员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在醒目位置设立防火、禁烟、安全警示性标牌。在游览通道和危险地段应设置保护围栏和警示标牌。

  三、整顿工作的实施步骤
  按照省旅游文物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整顿工作从1999年6月开始,1999年8月结束。整顿分为动员部署、整顿治理、总结验收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召开我市全面整顿旅游景区秩序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市整顿工作。各区、县政府、旅游景区(点)落实本地区、本单位整顿工作的责任人、整顿机构。此项工作已在5月底结束。
  (二)整顿治理。6月至8月中旬。各区县、各旅游景区(点)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整顿工作的六条内容和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的标准对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对突出的问题提出具体治理方案。各旅游景区(点)在6月5目前将本单位整顿治理的方案报地方政府旅游主管部门,经审批同意后实施。在方案中对突出的问题该整顿的要限期整顿,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该规范的要立即规范。既要有短期整改方案,又要有长效管理措施;防止走过场,杜绝回潮。短时期内解决不了的要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时间。市整顿领导小组将派出整顿督查员赴各区县、旅游景区(点),特别是重点整顿的旅游景区(点)进行检查督办。
  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按业务分工逐项检查、指导、帮助整顿单位进行整改。
  市整顿领导小组将根据整顿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召开现场会,指导整顿工作。同时编发整顿信息,通报我市整顿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总结验收。8月20日以前完成。各区县应在8月10日前将所辖区域内旅游景区(点)整顿治理情况报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整顿领导小组对整顿工作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彻底,工作推诿、扯皮,不负责任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整顿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整顿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旅游局综合协调。成立由副市长杨士秋为组长,副秘书长王文华为副组长,由旅游、公安、工商、物价、卫生、文物、林业、民委、市容、交通、环建委、区县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西安市整顿旅游景区(点)秩序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整顿工作。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西安市旅游局。整顿工作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各负其责,联合行动,综合治理。
  整顿工作以区县为主体。各区县政府对所辖区内的景区(点)整顿工作实施全面领导,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全责,直接组织抓落实,并负责协调各有关方面做好工作。整顿工作要围绕整体规划和整改方案进行。找准工作重点,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予以整改。整顿工作任务要逐项分解,实行责任制,限期达到治理目标。整顿工作要与整顿市容市貌工作、创建全国卫生城市活动、迎接“四城会”活动和其他有关工作紧密配合,互相促进。
  市上有关部门要按业务分工,具体抓落实。旅游部门负责整顿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导游服务的整顿;工商部门负责旅游商品市场的经营秩序的整顿;物价部门负责收费标准的整顿;市容部门负责景区(点)卫生环境治理;公安部门负责景区(点)安全和治安的整顿;文物、民委、林业、交通、环建委负责本系统有关单位的整顿工作。
  市辖区各旅游景区(点)不论其隶属关系如何,要服从当地政府对整顿工作的统一领导,接受地方政府的检查指导。把整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整建并举,标本兼治
  在整顿中,旅游景区(点)要把清理旅游景区(点)乱建同制定景区(点)整体规划结合起来,没有规划的要立即组织专家制定规划。重点整顿的景区(点)要将经过审定的景区(点)的建设规划在年底前报市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区县主管部门、各旅游景区(点)要通过整顿,搞好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长期有效的根本措施,做到标本兼治,使旅游景区(点)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三)强化检查监督,加大查处力度
  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要按业务分工,加强对整顿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市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检查队伍,进行明察暗访,对整顿中发现的案件和问题,要采取得力有效措施,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及时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边整边犯的要从严处理。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四)加强宣传,促进整顿工作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西安晚报、西安日报、西安电视台、西安人民广播电台等各新闻媒体要对整顿工作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为促进整顿工作,塑造西安旅游的良好形象营造舆论氛围。
西安市旅游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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