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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西安西桃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陕西海外房地产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西桃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申请悉。根据《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陕价房发(1998)46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取之于用户,用之于用户,合理收费,微利经营”的原则,现对你公司管理的西桃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综合管理服务费每月每户9元;物业维修养护费每月每建筑面积平方米0.18元,交通工具室外停放费,大型汽车每月每辆80元,小型汽车每月每辆50元;交通工具室内保管费,摩托车每月每辆15元,自行车每月每辆3元,人力三轮车每月每辆8元。

  二、物业管理服务涉及的其它收费,以及收费后应提供的管理服务等,依照《陕西省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执行。

  三、本批复所核定收费标准,自你公司全面提供管理服务之日起执行。

  四、你公司接此批复后,须及时到我局申领《陕西省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与住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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