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ぉ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各国
兵役法》的规定,为巩固国防,加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设,省政府、省军区命令我市一九九五年冬季征集新军一千零捌拾人,其中补充中国人民解放军455人;补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625人。征集非农业户口新兵的数量占征集任务的16%。
一、征集任务的分配。城区100人,郊区265人,高平市250人,阳城县215人,陵川县130人,沁水县120人。各单位非农业户口比例除城区为50%外,其它县(市、区ぉ均为10%。
二、征集对象和范围。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并尽量多征集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征集非农业户口的青年,应具备高中(含职业高中,中专,技校ぉ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企业、事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人和企业单位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也应当征集。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和完成任务确有困难的偏僻农村,征集农业户口的青年人员可放宽到高小毕业,征集乡镇非农业户口的青年毕业生。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尽量多征集一些少数民族青年入伍。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三、征集年龄。男青年为1995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女青年为1995年年满18至20周岁。应届高中毕业的男女青年年满17岁的,本人自愿也可以征集。
四、征集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1990年10月6日颁发的《关于征集公民服务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1991年9月29日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五、征集办法。适龄青年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应征,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何条件的,由县(市、区ぉ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指标的时间统一填写1995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六、征集时间。从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输完毕。
七、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搞好今年的征兵工作,市政府、军分区决定成立晋城市征兵领导组,由市长李拴纣任组长,军分区司令员郭树田、政委吴宝和、副市长谢贵荣任副组长,成员为军分区参谋长朱文球、市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王英俊、军分区副参谋长闫国强、政治部副主任秦金土、后勤部部长王海润、市纪检委副书记郭海江、市委宣传达室部副部长常守奎、市公安局副局长原国政、市卫生局副局长王德财、市民政局局长梁树荣、市财政局局长李协定、市教委副主任刘新元。市征兵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外,主任由军分区参谋长朱文球兼任,副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英俊兼任、军分区动员科科长常晓虎担任。办化室设在军分区。并从市纪检委、宣伟部、公安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教委、军分区抽调人员参加征兵办公室工作。各县(市、区ぉ人民政府、武装部要高度重视,把这一工作作为第四季度一项重要任务,认真部署,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加强领导,要把保证新兵质量作为征兵的重点工作,确实抓好落实。琥装部部长、政委要集中主要精力抓征兵工作。机关要全力以赴抓征兵各项工作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和征兵工作人员要以对军队建设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把关,要特别重视保证新兵的政治质量和文化质量,全面提高新兵的整体素质。各单位要针对新形势下征兵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结合适龄青年和干部、群众的实际思想,进行广泛深入的爱国主义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教育,强化国防意识,激发他们爱国主义思想和依法服兵役的观念,深入细致地就征青年青年及其家属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动员适龄青年团年自觉履行兵没义务。要认真执行各项征兵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坚持依法征兵。要加强谦政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落、中央军委“八不准”的征接兵纪律,坚决纠正征兵、接兵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多征多接以及借机乱七八糟收费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征兵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打击。各地要严格按照征兵命令和不关规定办事,不能随意调节器整任务。确需跨县调整征兵名额的,必须报请市征兵办公室批准。各级地方政府和兵役机关要热情接竺接兵部队人员。征集部门和接兵部队要加强团结,互相支持,密切配合,齐心协力搞好征兵工作。公安、卫生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条件切实搞好应征青年的政治审查和体格检查工作。民政部门要结合征兵会同有关部门对优抚安轩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使拥军优属和优抚安轩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要严密组织新兵运输,确保新兵安全、顺利、按时到达部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