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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管理处关于申报2007年食糖进口关税配额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2006年76号公告,北京市商务局自10月15日至10月30日受理2007年进口食糖关税配额计划申报工作。请符合2006年76号公告要求的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公告提出的要求准备相关文件,按时上报北京市商务局。
  申请食糖进口计划应提供的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过工商部门最近一次年度审验)
  2、2004至2006年在海关、工商、税务、质检、外汇方面涉及食糖进口无违规记录
  3、申请报告。主要说明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2006年食糖进口及使用情况,2007年预计生产情况及进口食糖需求情况等。
  4、填写《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点击下载)
  5、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05年度审计报告或办理2005年税务年检时提交的“2005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审登记表”复印件。
  有进口实绩的申请者只需提供以上1-4项规定的材料;新申请企业需提供以上规定的全部材料。如新申请企业属2005年以后建成投产的,还需提供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以及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申报文件一式两份
  申报文件交到北京市商务局212房间
  联系电话:65135952 85163100
  联系人: 郭培  谢江
北京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管理处
二00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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