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分局: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6]32号《关于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营业税先征后返还问题的通知》称:为支持民航事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对民航机场管理建费照章征收营业税,所征收税款由财政部门予以返还,用于机场建设。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税制改革后对某些行业实行“先征后退”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4)财预字55号]第三条第(五)款的规定办理。本通知自199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