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人事局(职改办)及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人事劳动局,省级有关部门,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定于12月进行200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工作。现将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计算机条件按省人事厅《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执行外,其余申报条件及报送材料有关事项仍按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05年度全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陕卫职称发[2005]25号)规定执行。
二、为便于专业技术人员发表论文,在征求评审专家意见的基础上,对我省卫生职称评审认可的中文生物医学期刊目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期刊目录,可登陆“陕西卫生网”(网址:http://www.sxhealth.gov.cn),在“人事管理” 栏目中“卫生职称”部分查询。
三、各地、各部门务必在11月底前完成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工作。材料初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00六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