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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开展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
电子监管网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对企业产品实施电子监管的全国性网络系统。该系统是国家质检总局组织有关单位对入网企业的每一个产品无偿提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消费者可通过电话、短信和无偿提供的网络、终端等途径查验商品真伪,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可通过网络迅速掌握产品营销信息,执法部门可以随时掌握有关假冒产品的信息并采取处置措施的网络系统。为进一步推行电子政务,提高政府部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充分发挥电子监管在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提高产品质量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方面的作用,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质检办联(2006)241号)精神和《关于印发〈国家质检总局进一步做好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推广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质检质(2006)6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以下简称“电子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和进度安排
  (一)工作目标。坚持政府推动、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抓住重点产品,采取有力措施,分步深入推进。到2010年底,全省所有适合加入电子监管网的企业力争全部入网,在全省城乡销售网点布设信息查询终端1万台以上,建成质监系统省、市、县三级执法打假指挥监控系统和执法部门信息化联动系统。
  (二)进度安排。
  1?重点突破阶段(2006—2007年)。
  (1)首批100种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在兰州、白银2个重点城市进行集中宣传并推进实施,在全省200个商场设立信息查询终端,设立1万台方便广大农民的信息查询终端(村村查),实现通过电子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目的。
  (2)电子监管宣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企业、消费者普遍认同和支持电子监管,电话、短信、网络、终端查询量大幅度增加。
  (3)质监部门电子监管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初步建成质监系统省、市、县三级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有效发挥电子监管功能。
  (4)电子监管网基本满足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在有效遏制假冒伪劣产品流通、保护群众利益、支持农业发展、提高监管水平上取得初步成效。
  2?逐步铺开阶段(2008—2009年)。
  (1)重点产品全部入网,大部分适合入网的产品入网。全省14个市州、50%以上的县区市、重点乡镇、重点村的“农家店”(村级综合服务社)和重点农户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布设完毕。
  (2)社会各界对电子监管网的认识进一步加深,对入网产品产生较强的信赖感,大多数消费者都能熟练掌握查询方式,电子监管网成为消费者购买产品、商家进货的重要检查手段。
  (3)电子监管网功能更加完善,基本完成质监系统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建设,建成快捷、准确的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系统,能够有效接受和处理各种质量投诉举报,生成统计分析,协助质监部门完成现场检查和监督工作。
  (4)电子监管工作取得突出效果,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入网企业普遍得到实惠,消费者权益得到较好保护,市场流通中的假冒伪劣产品明显减少,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3?全面覆盖阶段(2010年)。
  (1)所有适合入网的产品全部入网,电子监管网实现全面覆盖。完成全省500个商场设立信息查询终端工作,使大部分县级城市、重点乡镇和农村装有信息查询终端设施,消费者能便捷地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终端等形式查询产品真假。
  (2)电子监管工作进一步深入人心,企业自觉加入电子监管网管理系统,消费者、商家对入网产品广泛地、自觉地认可和支持,产品入网成为进入市场的必然要求。
  (3)电子监管网功能基本健全,并进一步向综合化、智能化发展,能够保持持续升级,在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的基础上,基本掌握全省商品物流和质量变动情况,逐步建成全省质量预警和快速反应的信息体系。
  (4)电子监管网在服务经济和促进发展方面效果更加明显,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和综合管理的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市场流通中的假冒伪劣产品进一步减少,企业和消费者权益得到切实保护,入网企业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需求得到很好满足。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企业入网的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动员企业入网。以我省食品、农资、建材产品为重点,积极动员白酒、桶装食用植物油、肉制品、乳制品、大桶装饮用水、农药、化肥、种子、饲料等生产企业入网。积极鼓励和动员适合入网的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级名牌产品率先入网。对重点企业,要主动上门宣传讲解,消除企业顾虑。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签约、赋码、购标、用码、监管码供应等各个环节遇到的困难。
  (二)分批公布入网产品目录,逐步扩大范围。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入网产品目录,结合我省产品的特点,提出并发布具体入网产品目录。在此基础上,逐步在量大面广、符合标准、保证质量的产品中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网。对目录内的产品,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配套政策,争取全部按时入网。对目录外的产品,可以根据企业需要,随时组织入网。
  (三)制定优惠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入网。将电子监管记录情况作为产品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原产地域保护产品、出口免验产品、省名牌产品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当年电子监管记录良好的入网产品,可以减少日常监管频次,优先推荐申请各种质量奖励。对当年电子监管记录良好的企业,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质年审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简化程序。加强对入网产品生产企业的服务,帮助企业建立质量、计量、标准化体系。
  (四)对入网产品流通提供便利。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把推广电子监管码作为商业企业进货验收制度的重要内容,对已使用电子监管码的产品,要简化其它验收手续,有关部门要减少监督频次。
  (五)严格入网产品监管,提高产品质量。做好入网产品服务和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入网产品的质量。严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入网。加强对入网产品的保护,对于有不良电子监管记录的产品,要加强监督抽查和执法力度,做好后处理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农牧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政府法制办、省供销合作社、省烟草专卖局、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省产品质量电子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地也要成立专门的电子监管推广工作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扎实推进电子监管推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推广工作的协调督促,负责组织一般企业入网,查处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商务部门负责编制全省商业企业电子监管查询终端配置规划,组织协调查询终端安装和管理工作。农牧部门负责组织化肥、种子、农药、饲料等农资生产企业入网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行为。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消费环节食品、化妆品电子监管码应用工作,依法查处消费环节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财政部门负责研究有关鼓励企业入网的财税优惠政策。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应用电子监管码的监督管理,引导和督促商业企业经销赋有电子监管码的商品,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药品生产企业入网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违法行为,编制全省药品销售企业查询终端配置规划,指导协调安装查询终端工作。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有关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监督管理立法方面的协调工作。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通信运营企业保证公用通信网的通信服务质量,保障电子监管网的通信网络正常运行。供销合作社负责组织茶叶、蜂产品加工企业的入网工作,制定并实施全省重点乡镇和重点村“农家店”信息查询终端布设规划。盐务部门负责组织食用盐包装、加工企业的入网工作。烟草专卖部门负责监督卷烟电子监管码应用工作,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交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推广应用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认真做好推广的总体规划。实施电子监管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推广工作的目标、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充分调查和了解企业的个性化服务需要,做好需求分析。综合考虑入网产品销售集中程度、商业网点的分布情况、农村查询的实际需要等因素,合理规划信息查询终端布局,确定布设信息查询终端的数量和场所。
  (四)逐步完善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做好数据库管理工作,保证信息安全。建立数据共享制度和机制,做好电子监管数据库信息向“金质工程”导入的接口工作,充分发挥电子监管信息对质监工作的导向作用。根据企业、消费者的需要,逐步完善电子监管信息服务功能,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五)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电子监管工作的浓郁氛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生产经营企业对试点工作的认知程度,增强入网的积极性。新闻单位要大力宣传电子监管网的功能作用,引导消费者主动查询,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积极、社会关注、群众拥护”的良好推广和应用氛围。
  开展电子监管工作对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名优产品,提高政府监管水平,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促进全省经济更快更好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电子监管网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推广力度,推动这项有利于群众、有利于企业、有利于社会的工作顺利开展。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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