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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1999年《特区财会》及各财经类报刊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各区财政局、会计学会各分会、市注协、市财政培训中心、各行政事业单位、各企业:
  1999年各财经类报刊的征订发行工作现已开始,为了掌握好财经理论和业务,了解最新的财经政策,希望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订阅工作。征订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刊物内容提要:
  1.《特区财会》(月刊)由深圳市财政局主办,是全国财政系统优秀期刊和深圳市唯一指定财会政策发布刊物(包括各类会计职称考试的考务信息、会计证年审及会计人员后续教育的各项规定、通知等)。设有:“法规精选”、“博士沙龙”、“郭老师信箱”、“焦点访谈”、“考试之窗”、“实务操作”、“会计电算化”、“借鉴参考”等栏目。印刷精美,内容务实,全年出版12期,全年订费100.00元。
  2.(1)《中国财政》、《财务与会计》(月刊)由财政部主办,中国财政杂志社编辑出版发行。内容主要是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财政、财务、会计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交流工作经验,传播业务知识,探讨财经理论和实际工作中的问题等。《中国财政》全年订费72.00元;《财务与会计》全年订费54.00元。  

       (2)《会计研究》(月刊)由中国会计学会主办,立足于开展会计理论研究及热点问题探讨,及时反映我国会计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以及国内外的会计动态和信息。全年出版12期,全年订费45.00元。  

       (3)《财政研究》(月刊)是中国财政学会的财政理论刊物,面向全国广大财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人员、财经理论工作者和财经院校师生。全年订费54.00元。 

       (4)《财经论坛》(原“财政研究资料”)是财政部科研所编发的内部刊物,主要为财政实践、科研和教学服务。该刊物的稿件多数是基层财政部门的实际工作经验、专业知识讲座、重点调研报告等。全年约出200万字,平装本每份订费为75.00元;精装本每份订费95.00元,全年分上下两册,分两次发给订户。
     (5)《中国财政年鉴》、《中国会计年鉴》(1998年)由中国财政杂志出版发行,是财政部主办的两种大型文献资料年刊。资料全面系统,具有较高的使用和保存价值。预定1998年底出版,每册定价均为180.0元。
     (6)《中国财经报》是财政部的机关报刊,是全国财政系统的综合性、权威性报刊,担负着宣传财经政策、反映财经改革、传播经济信息的重要任务。每周出版五期,月订费每份20.50元;季订费每份61.50元;全年订费每份246.00元。
  3.(1)《广东财政》(月刊)是全国财政系统一等奖刊物,由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财政学会主办。立足财政,宣传财经;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及时报道财税改革热点,深入分析财税难点问题,展现新时期财税干部精神风貌。全年出版12期,全年订费95.00元。
     (2)《广东财会》(双月刊)是由广东省会计学会主办的具有广东特色的财务会计专业性杂志,为广大财会理论教学和实际工作者的理论探讨、学术研究、问题切磋、经验交流提供园地。全年出版6期,全年订费25.00元。

  二、具体征订办法:
  1.《中国财经报》在邮局办理订阅手续;
  2.《特区财会》及其余各刊的订户可按就近原则在各区财政局会计科、会计学会各分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财政培训中心以及《特区财会》编辑部办理订阅手续;
  3.征订截止时间:《特区财会》截止时间为1998年12月31日;其余各刊截止时间为199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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