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关于征询2007年度国家工程建设标准项目立项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办标函(2006)612号《关于申报2007年度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开展2007年度国家标准立项征询工作,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以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为依据,以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工程质量与安全为重点及建设市场的实际需求,并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拟立项项目。并填写《技术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可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化信息网http://www.ccsn.gov.cn下载),望各单位逐项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6年1 1月20日前寄送我站标准管理科王大春、张海霞同志(地址:小木桥路683号605室;邮编:200032;联系电话:54614788转6051、6059分机),以便汇总后上报建设部申报项目。
 
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二OO六年十月十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