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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物价局关于对宜春车站设立钟点铺候车室收费标准的复函

南昌铁路局:
  你局“关于请求审定宜春车站钟点铺候车室收费标准的函”(南铁价字(2000)367号)收悉。为更好地为旅客提供服务,本着旅客自愿的原则。经研究,同意宜春车站钟点铺候车室按下列标准收取费用:
  1、1小时以内每床3元;

  2、2小时以内每床5元;

  3、3小时以内每床8元。
  上述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事宜,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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