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003年1月16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六次大会通过)
关于黑龙江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省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王涛志代表省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黑龙江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会议认为,2002年全省坚持以发展为主题,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积极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大力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加快,运行质量提高,结构趋向合理,后劲不断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
会议指出,200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经济计划工作要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结构优化升级,繁荣各项社会事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会议要求,2003年要继续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实施大豆振兴工程和奶业振兴计划,发展绿色食品生产和产业化经营,构筑农业经济发展新优势;依托工业基础,抓住国际产业重组的机遇,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新型工业化发展道路;推进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进程,加快服务业发展。贯彻国家扩大内需的方针,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努力增加民间投资,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步伐,为经济持续增长积攒后劲。积极培育外贸主体,推进外贸市场多元化,以对俄经济技术合作为重点,进一步发展外向型经济。创造宽松环境,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认真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加快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提高全省可持续发展能力。
关于批准2003年省本级预算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并根据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同意省财政厅厅长李继纯受省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黑龙江省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03年省本级预算。2002年省本级决算编成后,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批准。
关于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单荣范副主任代表省九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1998年1月以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在省委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保障和促进经济发展作为首要职责,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围绕全省工作大局,积极履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立法质量有所提高;强化监督力度,保障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认真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在全省代表中组织开展“尽职责、树形象、做贡献”活动,代表作用得到较好发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议政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保障和促进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报告实事求是地总结了过去五年的工作和基本经验,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在任期的开局之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本次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团结一致,开拓创新,紧紧抓住发展这一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以服从服务于省委工作大局,促进和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为首要职责,以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为根本任务,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履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强化监督工作,注重监督实效;进一步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健全和完善人事任免工作机制;进一步密切联系代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改进工作,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为推进依法治省进程,促进和保障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二次创业、富民强省”的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徐衍东作的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全省各级法院在省委和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党工作大局和省委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省九届人大各次会议决议,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确立并一以贯之地实施“一、二、五”总体思路,全面加强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大力推进法院改革,努力提高队伍素质,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二次创业、富民强省”的奋斗目标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继续深入实施“一、二、五”总体思路,围绕大局,全面做好各项审判工作和执行工作;围绕机制和体制创新,全面推进法院改革;围绕法官职业化,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围绕法院长远发展,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努力把全省法院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进一步开创“二次创业、富民强省”新局面,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关于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决定批准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发作的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五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党的工作中心和省委的工作部署,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端正执法思想;整顿队伍、加强教育,进一步提高队伍素质;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深化改革、科技强检,在服务大局中不断推进检察事业的创新发展,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保障了我省改革、发展和稳定。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改革为动力,更新观念,着力探索强化法律监督的有效途径和办法;以维护司法公正为目标,严格执法,着力提高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以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为载体,争先创优,着力提高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质,奋发进取,开创全省检察工作的新局面,为我省“二次创业、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