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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接管长江干堤实施意见的批复
市水利电力局:
 ?你局报来《接管长江干堤实施意见的请示》已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该《请示》所提出的实施意见,现批复给你们,并请督沿长江各县(市、区、场)认真按照《请示》的要求做好接管工作。
特此批复
 
 
二OO二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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