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GSP认证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GSP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审查期10日,自2003年11月21日至2003年11月3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1-6281460
传真:0791-6217821
通讯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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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