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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关于开办开放教育本科会计学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的通知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培养高级应用型会计人才,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尽快更新统计人员的知识结构,从人员素质上保证统计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与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开放教育本科会计学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教学的实施意见》[教育函(2000)21号]文件精神,深圳市统计信息局将与深圳市广播电视大学联合开办开放教育本科会计学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定于2001年秋季开学。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比较扎实会计与统计理论基础,较高文化素养和较强分析问题的能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统计改革与建设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会计与统计核算专门人才。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持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的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报名后经必要的入学水平测试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注册参加学习。

  三、修业年限及毕业
  本专业方向实行学分制,学员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学分。
  业余学习按三年安排教学计划,最低毕业总学分为71学分,学员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行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员按规定修完实施计划中所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授予学位条件者,可授予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四、报名办法
  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像片4张到深圳市统计信息局培训中心报名。

  五、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01 年6月27日--7月20日。
  报名地点:深圳市同心路一号 市统计信息局B栋二楼培训部。
  联系电话:2101248、2102333-1032 传真:2101248

  六、收费标准
  学费及实习实践费:每学年3000元
                                                                       
附:开放教育本科会计学专业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简介
  一、 招生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专科及高等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社会青年,应届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专科毕业生。
  二、 培养目标
  培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具有比较扎实的统计与会计理论基础,较高文化素养和较强分析问题的能力,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统计改革与建设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高级会计与统计核算专门人才。
  三、 课程设置与教学管理
  专业             必修课程        限选课程         选修课程
  会计学(会计与统计核算方向) 英语,国民经济核算,  宏微观经济学,   企业信息管理,
                            货币银行学,     国际金融,
                            会计制度设计,    电子商务,
                            财务管理,      国际贸易原理,
                            管理学基础,     资产评估
                            高级财务会计,
                            财务报表分析
                            统计法规概论,
                            审计案例研究,
                            投资分析,
                            市场调查,
                            工商管理统计,
                            财务案例研究,
  教学计划中设置必修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
  必修课由中央电大统一开设,统一教材,统一考试。
  限选课由中央电大和国家统计局共同开设,共同负责命题。
  选修课由深圳电大负责开设,教材、教学管理及考试工作均由深圳电大负责。
  集中实践环节由深圳电大与深圳市统计信息局共同组织实施。
  四、 修业年限与毕业
  本专业方向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中央电大按三年业余学习安排教学计划。本专业方向最低毕业学分为71分。学生通过学习取得规定的毕业总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并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
  学生按规定修完实施计划中所规定的学分并达到授予学位要求者,可授予北京工商大学学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
  报名费:10元,测试费:20元,测试辅导费:50元,测试教材费:20元。
  学费及实习实践费:每学年3000元,预收教材费每学年350元。

                             
深圳市统计信息局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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