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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关于加快城市110报警服务台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已经建立几十年的110报警台,近几年在一些城市有了新的发展,取得了重大成效。接受报警畅通无阻,出警处置快速,有效地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特别是增加了为群众救急解难的服务,进一步密切了警民关系,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扬。目前,全国还有相当多的城市没有开通110报警服务台;有的虽然设有110报警电话,但无人值班;有的接警后行动迟缓,不能快速反应;有的将报警人推到派出所。这种状况与当前的治安形势和打击现行犯罪活动的需要,以及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要求很不适应。为切实提高城市治安防控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及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查处治安问题,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根据各地的做法和经验,特通知如下: 
  一、各地的实践表明:110报警服务台,不仅是公安机关实现快速反应,有力地打击现行犯罪的重要措施,也是尽快建立社会治安有效预防、控制体系的重要一环,同时还是公安机关在新的历史时期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一项新举措,必须尽快抓紧落实。目前尚未建立110报警服务台的地级以上城市,要作为一项硬任务在今年年底前建立并开通。其他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要在1997年年底前将110报警服务台建立起来。 
  二、110报警服务台是社会特别服务项目,凡技术条件具备的地方,要保证足够的线路并具备主叫号显示功能。经济条件具备的地方,还可以采用卫星定位系统。 
  三、110报警服务台主要任务是常年接受公民报警和救急求助,因此,110报警服务台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出现占线的盲音。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电话必须立即下达指令,不得延误。在市区,民警要在接到110指令后的五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在郊区,民警要在十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 
  四、简化接、处警程序和请示报告制度。按照预案和领导授权,值班指挥人员可以下达指令调动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并视情指挥调动警力同步进行现场勘察、设置拦截堵卡,组成包围圈等。带班长发现值班人员指挥调度失当,应及时纠正。对每起报警案件,都要有接报、指挥和处置的记录和同步录音。 
  五、为方便群众,报警服务的内容要向社会公开宣传。对群众的报案和救急求助,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110报警服务台的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和服务质量,以取信于民。凡接到处警命令的单位和民警都必须立即出动,并妥善做好处置工作。对不服从命令,贻误战机者,要严肃处理。 
  六、110接警方式可采取一级接警,特大城市也可以采取二级同时接警。 
  七、110报警台可以暂时单独设立,也可以与指挥中心合并,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各地根据实际决定。 
  各省、自治区公安厅长,各城市公安局长要认真负责地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工作。这项工作预计将触动现行公安体制,各地公安机关一定要以改革的精神对待此事,在实践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各警种的协调配合。尚未开通110报警服务电话的城市,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努力取得财政、邮电等部门的支持,组织有关部门和所辖市抓紧落实筹建、开通前的有关工作。开通110报警服务台后,要注意后续工作的衔接,配备相应的设施,总结工作经验,使之逐步完善。已开通110报警服务台的城市,要认真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进一步规范接、处警及相关的工作。各省、市、自治区公安厅局要在今年年底前将本省、市、自治区地级以上城市110报警服务台的开通和运行情况汇总报部,公安部将于明年上半年对各地建立110报警服务台的情况组织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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