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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的通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试行办法》,决定授予张磊等18人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别学术成就奖;授予《现代思想道德教育理论与方法》等29项成果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授予《文化进步论——对全球化进程中的文化的哲学思考》等66项成果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授予《现代化建设主体——当代中国工人阶级地位研究》等114项成果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希望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获奖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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