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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汀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信访局关于对全省土地信访问题督查情况的报告》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省国土资源厅、省信访局关于对全省土地信访问题督查情况的报告》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意见,前段时间省国土资源厅、省信访局针对我省一些地方出现的土地信访居高不下的情况,重点督查了177件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形成了督查报告、报告比较全面地分析了当前土地信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原因,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高度重视土地信访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标本兼治,从根本上解决土地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持社会稳定。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1月10日
  省国土资源厅、省信访局关于对全省土地信访问题督查情况的报告

省委、省政府:
  为遏制土地信访居高不下的势头,省委、省政府于8月17日在杭州召开了全省土地信访工作座谈会。周国富副书记、章猛进副省长分别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土地信访形势的严峻性,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切实做好土地信访工作。会后,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信访局排出了177件重点土地信访件,要求各地限期查处报结。9月27日,省国土资源厅在衢州召开了本系统的土地信访工作会议,要求各地认真做好土地信访问题的查处工作,从根本上减少土地信访量。
  11月中旬,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信访局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二个督查小组,对177件重点信访件的办结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并就全省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及土地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研。期间,督查小组奔赴宁波、温州、金华、绍兴、台州5个市,听取了各市集中开展土地信访督查工作的情况汇报,抽查了永康、浦江、绍兴、诸暨、象山、临海、永嘉、乐清等8个重点县(市)的土地信访查处情况,会同当地剖析了典型案例。到11月下旬,177件重点信访问题都已报结。
  从检查中了解到,各市认真贯彻8月17日全省土地信访工作座谈会精神,领导重视,措施有力,集中力量,排查积案,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温州市为了加大对重要信访件的查处报结力度,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土地信访专项处理领导小组,将全市范围内的土地信访历史积案全部登记在册,具体落实到责任人。金华市对通报中涉及的土地信访问题逐件进行了督查。绍兴市专题召开土地信访会议进行布置,对重要信访件实行领导落实包案办理制。台州市针对困群众不明查处结果而再次复访较多的情况,要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重大信访件的查处要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由于各地对这次集中查处土地信访积案比较重视,177件信访件的报结质量大多比较高。
  从各地查处的结果来看,177件土地信访问题,大致可分为以下7类:
  (1)一些地方和单位未批先用,征少用多,征此用彼,甚至越权批地、骗取批准、化整为零批地等。 (2)一些乡镇、村组织和干部非法相地和变相买卖土地、从中牟利,一些乡镇截留土地征用补偿费,一些干部挪用、甚至贪污征地款。
  (3)征地不依法公告,群众因不明情况而产生误解,引起上访。
  (4)征地后没有妥善安置好农民的就业,农民担心有限的土地补偿费用完后,无地可种,无工可做,生活来源无保障而反对征地。
  (5)在未做通农民思想工作的情况下,强行征地,个别的甚至用抓捕、拘禁等粗暴手段,对待抵制或举报征地中有违法乱纪行为干部的农民,激化矛盾,引起大规模的群体信访。
  (6)群众举报后,有关部门或未及时查处,或查得不细不实,或查处后不向群众反馈结果,或对群众的疑问解答不够清楚,以致引起较多的重复上访。
  (7)少数农民认为现有的土地征用费标准过低,与现有农民实际的生活水平差距过大,要求提高补偿费而引起上访。
  引发土地信访居高不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客观方面来看,一是与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耕地审批解冻,带来新的用地高潮有关;二是我省经济发展较快,城市化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大量建设用地,矛盾比较突出;三是我省人均耕地很少,土地价值较高。同时,由于一部分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征地补偿又偏低,生产、生活无着落,势必引起群众不断上访。
  从主观方面看,一是有的地方领导没有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耕地的关系,只从眼前的利益出发,以土地生财,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急功近利,盲目圈地上项目。二是有的基层干部作风不深入,处事不民主,在征用土地过程中,主观行事,随意拍板,甚至把农民排斥在外,既不尊重农民的利益,也不给农民知情权,以致造成群众情绪对立,反对征地。三是一些地方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不力。一些干部利用土地搞腐败,以权谋私,买卖或变相买卖土地;还有些企业未批先用、边批边用、少批多用。对这些案件的处罚,存在失之过宽、失之过软的现象,甚至以罚代法,一罚了事。有的只处理具体办理的人,不追究领导责任,起不到惩戒作用,群众因不满意引起重复访。四是在处理土地信访问题中,存在较多的“不作为”行为,一些基层职能部门领导对信访工作不重视,对群众的合理要求置若罔闻,态度冷漠,作风粗暴,推诿扯皮,有的以家长式,强制式的态度对待正常上访,有的甚至把上访群众当作党和政府的对立面,视作“刁民”,有的具体经办人员,不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对一些简单问题解释不清楚,一些能够解决的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以致失去群众的信任,造成越级上访。
  为了有效遏制土地信访居高不下的势头,除了要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工作,认真处理群众土地信访以外,更重要的是要研究解决群众土地信访的治本之策。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切实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问题。从我省情况看,“失地农民”后顾之忧问题已经到了必须认真对待、切实加以解决的时候。仅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全省因土地征用涉及的农村人口安置就有84.3万人左右。一些“失地农民”一旦生产、生活无保障,必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对此,各级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具体的解决措施,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严格控制征地,尽量减少农村集体土地征用;二是采取适当比例的留地安置政策,鼓励农民发展第三产业;三是对盈利性经营项目用地,农民愿意以地合作的,应予以鼓励,以取得长期回报。

  2.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民群众在土地问题上深恶痛绝的是一些基层干部特别是一些村干部以地谋私问题,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设一支真正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诚心诚意带领群众致富的村级班子刻不容缓。一要认真抓好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把思想好、作风硬,办事公道的同志选拔到村两委的领导岗位上来。二要切实实行村级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对征用土地、土地补偿费使用等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问题,要让广大群众充分发表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三要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管理。村两委干部涉及违法用地且有以权谋私行为的,要采取组织措施,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从村两委班子中调整出来。

200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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