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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抓紧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工作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决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在全国建立和实行公民身份证号码制度。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决策,是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顶重要基础建设,也是实现社会信息化管理的重要措施。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加强行政管理,方便公民社会生活,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社会保障体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省公安厅《关于抓紧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务必在年底前完成这项工作。
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关于抓紧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工作的意见
  去年8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的决定》(国发[1999]15号,已翻印下发),要求在今年内完成此项工作。最近,我们从各地公安机关上报情况看,目前全省此项工作发展极不平衡,特别是部分地区尚未开展编制工作,现距完成任务仅有9个月时间,为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国发[1999]1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保证公民身份号码编制工作顺利开展。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工作,是按照国家的强制性标准,给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每一位公民颁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这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技术性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编制公民身份号码工作的领导,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人力、财力、物力上给予支持,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编制任务。目前,限期完成编制工作时间已经过半。刚起步的地区以及少数还未开展此项工作的地区,要深刻领会国发[1999]1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公安部的总体部署,加快进度,落实好编制工作中各个环节的任务。各级政府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指导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编制质量和任务的完成。各地在完成本行政区域内的任务后,请及时将工作情况书面报送省公安厅,由省公安厅汇总后报省政府。

  三、加强宣传,做好公民身份号码的推广使用。实行公民身份号码制度,涉及千家万户的每一位公民。各地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编制公民身份号码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主动配合完成编号赋码工作。同时,各地还要抓好公民身份号码的推广使用,特别是公民身份号码使用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国发[1999]15号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推广使用工作,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省公安厅
  二○○○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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