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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杭州市发展安全食用农产品(“三绿工程”)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3年,是打造杭州绿色农业,全面实施杭州市安全食用农产品行动计划的关键一年。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市安全食用农产品发展的意见》(杭政办(2002)50号)和《关于加快实施我市“三绿工程”的意见》(杭政办函(2003)57号)确定的目标任务,整体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03年我市发展安全食用农产品(“三绿工程”)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03年我市发展安全食用农产品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杭产食用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加强生产源头管理,全面推行市场准入制度,强化检测检验和执法查处,初步建立起我市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流通、检测和法制体系,实现食用农产品的全过程控制,全面提高我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为保障城乡人民生命安全、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作出贡献。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2003年我市安全食用农产品工作的基本思路和要求是:
  确保一个目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85%以上,其中蔬菜合格率90%以上,畜产品合格率95%以上;不发生因残毒引起的重大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抓好两大重点:继续深入抓好“放心菜”、“放心肉”这两大重点,并取得新的成效。
  把握三个环节:强化生产源头农业投入品销售和生产过程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完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市区超市农产品销售的市场准入管理;抓好农产品加工企业和餐饮业质量安全卫生管理工作。
  健全四大体系:健全标准化生产推广体系、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认证体系、流通质量安全管理及其服务体系、法律法规执法监督保障体系。
  建好五项工程:建设20万亩具有地方特色的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20个销售安全食用农产品的绿色市场(超市、网点),创建20家餐饮食品卫生安全示范单位,有20家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20个以上农产品通过市级以上食用农产品安全质量认证(认定)。
  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2003年我市发展安全食用农产品(“三绿工程”)的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是:
  一、切实加强对安全食用农产品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市)政府要从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增加农民收入出发,参照市安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的模式,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和工作网络,明确职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区、县(市)要实行区、县(市)长负责制。各县(市)的工作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进一步与市区工作接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做好辖区内的宣传教育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围绕共同的工作目标,立足本职,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安全食用农产品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的生产、加工、流通和标准化4个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既要各有侧重,又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凡涉及“放心菜”以及安全农产品生产、生产基地认定管理的工作由市农业局(生产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凡涉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及产品的质量安全和综合协调的工作,由市农办(加工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凡涉及“放心肉”、“三绿工程”的工作,由市贸易局(流通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凡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中的标准化工作和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管理工作,由市质监局(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涉及农产品认证的工作,由市质监局(标准化管理办公室)和市农业局(生产管理办公室)共同牵头。

  二、进一步抓好农产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
  一是建设好生产基地。根据杭州市都市农业实施意见,市、区(县、市)联动,全面、科学规划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有组织、有计划地分步实施。要按照省里提出的“七个有”(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有一定的规模或集中连片,有技术规程,有产品质量标准,有完善的基地质量管理制度,有品牌或注册商标,有产销合作组织)的统一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出台具体的建设指标体系、政策扶持体系、工作管理体系等,抓好基地的建设工作。基地的建设不仅要注重硬件建设,更要注重软件建设。要在管理上下功夫,建立规范的生产管理规程和质量保证体系;以标准为纽带,带动农户实现产业化经营,做到建一个见效一个,辐射示范一片,真正起到带动作用。
  二是规范农业投入品管理,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在目前已全面禁用5种农药的基础上,依照《杭州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它法律法规,加强对农药销售和使用的管理,继续大力查处假冒伪劣和违禁化肥、农(兽、鱼)药、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违法行为,并集中力量研究、开发、引进新技术、新农(兽、鱼)药、新肥料,筛选替代的新品种。与此同时,在生产中全面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重点推广优质专用抗逆高产新品种、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精准农业生产技术、养殖场环境控制、安全的包装材料、保鲜技术、加工工艺、运输方式以及以冷链为核心的储运技术等,进一步规范生产行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产品竞争力,提高生产者素质。
  三是深化“放心”工程生产过程的监督。“放心菜”、“放心肉”、“放心豆制品”工程在我市已实施多年,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03年要继续将其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抓好,并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以完善和提高。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生猪产销安全网络,联防县(市)由11个扩大到13个,推行生猪耳标管理制度;实施蔬菜产地标志卡管理制度,加强验证工作,重点对种菜的外来户和蔬菜专业大户、村进行监督,同时积极接洽省外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把外来菜的质量控制前移到生产环节;实行豆制品产品定期检测和目录登记制,定期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信息。

  三、建立健全检验监测认证体系
  1、建立监督检测网络。按照“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加强农产品检测检验机构建设。建设完善市农产品监测中心和市农产品检测站,建立产地环境市级监测中心,加强区、县(市)监测站以及重点乡镇(基地)和市场的监测点建设,不断提高检测检验水平。完成全市优势农产品产地环境(土壤、灌溉水、大气)的抽样调查,并建立100个产地环境监测点。通过抽样调查,为农业投入品的依法使用、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的合理布局和产地环境的整治提供科学依据。
  大力推进上市农产品的全面检测,建立以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自检、社会中介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检验和执法机关监督抽检相结合的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和工作网络。今后,凡申报市级安全农产品及基地、加工企业等必须有相关资质机构出具的土壤、水、大气等检测报告。
  2、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定工作。建立杭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认定委员会(以下简称认定委员会),制订食用农产品认定标准及办法、程序,设计认证标志,加快我市安全食用农产品的认定工作。凡符合认定标准的加工企业和产品,一律使用“杭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工企业”和“杭州绿色农产品”标志。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各办公室按职责牵头组织开展,提请认定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审定。同时,积极选择条件较好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农产品,分别推荐申报国家、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抓好标准实施工作。制订5大类16种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表以及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绿色零售市场标准。完成20项市级农业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建立健全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队伍,由生产、加工和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农技骨干、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培训,经过培训,全市持有标准化资格证书的农技人员达到100人以上,有20家以上企业通过市级安全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质量认证;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企业要落实专人负责标准化工作,每个乡镇配备兼职标准化管理人员,重点村配备兼职标准化生产辅导员;建立8一10个标准化生产实施示范点,有计划地推进农业标准的应用。
  4、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抓好蔬菜农药残留的定量检测和定性检测工作,开展对水产品中有害物质(抗生素和重金属含量)的检测和水果中有害物质残留检测分析等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管理
  制定出台杭州市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有关管理规定,在市区和县(市)城关镇推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以批发市场准入制管理为重点,建立检测、索证、索票、承诺、场内公示、质量追溯、清退销毁等系列制度,杜绝不符合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上市销售。批发市场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承担准入管理责任,设立检测室,每天抽检品种不少于50个批次,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对抽检合格的予以发放《准销证》并准其进场交易;农贸市场和超市要规范自检和销售工作,每日对上市叶菜和重点品种进行农药残留检测,检测合格的方可销售;规范餐饮业经营单位和团体伙食单位的管理,通过开展创建“杭州市餐饮食品卫生安全示范单位”活动,评选20家食品卫生安全示范单位,以督促餐饮业从业单位制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定向采购、按批抽检、留样自查、规范加工。同时,以现有“放心肉”稽查队为基础,增加人员,建立安全食用农产品联合执法检查队伍,实行上市食用农产品的市场联合稽查,区、县(市)也要开展必要的联合查处活动。

  五、培育绿色市场
  以创建“三绿工程”示范城市和绿色市场为契机,推进安全食用农产品集中销售和专营,全面开展“创绿”。在全市创建20家绿色市场。市区培育30家“菜篮子”商品专销店,专销经认证(认定)或检测合格的优质安全农产品,实行统一配送、统一标志、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服务;超市和农贸市场建立40个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专柜(专区),杜绝不符合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上市销售。在全市评选50名销售无公害、绿色食品的先进销售户。要制订鼓励杭产农产品进超市的扶持政策,在示范超市引入100种以上杭州市优质农产品,以培育品牌,引导消费。
  在市区和有条件的县(市)试点启动杭州市“农改超”计划,加快“农改超”步伐。禁止批发市场在场外交易,取缔非法交易场所,加快市区范围蔬菜批发市场向外转移的步伐,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安全食用农产品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一是面向生产者和生产企业开展安全农产品政策、法规、标准和生产技术的宣传培训。凡通过基地认定的单位和持有绿证的生产者必须接受1次专项培训;二是面向流通领域及农资、农产品经营者,开展政策法规、管理制度的宣传培训,全市培训1万人(次)以上;三是深入城镇和社区开展安全农产品知识、绿色消费的宣传;四是针对各级安全农产品管理人员开展政策法规、标准和新技术的宣传培训,全市培训各类骨干人员1000人次以上。在安全农产品宣传月活动中,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动员全社会力量来做好这项工作。

二○○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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