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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专业市场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柯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市区专业市场建设,努力培育四省边际物流中心,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加强市区(不含衢江区)专业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专业市场建设管理的重要性
  加强市区专业市场建设,是推动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柯城区、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体现特色、相对集中、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规范管理、改进服务,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有效整合市场资源,建设一批规模较大、品位较高、特色明显、辐射力强的专业批发市场,全力提升市区专业市场的整体档次和水平。

  二、科学规划专业市场园区的布局和功能
  专业市场要集聚发展,规模专业市场原则上都要向园区集聚。专业市场园区的布局要同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市区专业市场的详细规划由市规划部门编制,报市专业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审定。近期先重点建设上洋专业市场园区,园区的功能定位为建筑材料装饰类的专业市场。百家塘专业市场园区近期先编制专项规划,提出园区功能定位方案,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交市政府决策。

  三、严格执行专业市场的用地政策
  (一)专业市场用地价格,以工业仓储用地基准地价加上必要的基础设施配套费为底价公开挂牌出让。受让的投资主体必须具有经济实力、市场经营能力和办市场经验。
  (二)专业市场用地性质不得变更,不得用于或变相用于商住开发。
  (三)专业市场投资主体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按合同约定时限动工建设,半年内未动工建设的由国土部门发出催办通知并收取违约金,9个月内未动工建设的要收回土地使用权。专业市场因故停业关闭的,其土地由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原出让价整体收回。
  (四)市场投资主体对市场用地要严格按照规划组织实施,专业市场内的配套用房建筑面积要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5%以内。专业市场内所有建筑设施不得出售产权。

  四、分级负责专业市场的配套设施建设
  按照'谁主导开发谁负责'的原则,上洋专业市场园区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由柯城区政府负责,专业市场内的配套设施建设由市场投资主体自行负责,专业市场园区外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由市、区政府相关对口管理部门负责。

  五、切实规范专业市场的审批程序
  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把好市场投资主体的评估认定关。专业市场园区内的市场审批,由市场投资主体向柯城区专业市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柯城区专业市场管委会负责受理并提出初核意见,由市工商局负责提出审核意见,报市专业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专业市场园区以外的市场审批,由市场投资主体直接向市工商局提出书面申请,市工商局负责受理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市专业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市场投资主体凭市专业市场建设管理领导小组批文,按有关规定向市工商、规划、国土、建设等职能部门办理专业市场建设的相关手续。


二○○三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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