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建筑安装企业和成建制建筑劳务队伍进沪经营税收管理问题的函

为配合你局对建筑安装市场的管理,加强我省进沪经营的建筑安装企业和成建制建筑劳务队伍的税收管理。经研究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授权江苏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建管处,对进沪经营的我省建筑安装企业和成建制建筑劳务队伍,填开盖有《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业务专用章》的《江苏省固定工商户进沪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由经营者持证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望贵局予以大力支持。 

 

附:
1.《江苏省固定工商户进沪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式样(略)
2.《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外出经营税收管理业务专用章》式样(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