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建局:
为了逐步理顺公交票价,促进我市公交事业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省物价局同意,决定从二00一年四月一日起,对我市公交票价作适当调整,现将调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票价调整标准:
零票实行全程一票制,票价由现行每人次0.5元调整为1元。
月票:职工月票由现行每张24元调整为36元,学生月票由现行每张9元调整为10元。
郊区线路与市区重叠部分执行市区零票价格,非重叠部分执行长途客运票价标准。小公共汽车票价仍执行现行每人次1元标准不变。
二、公交公司要加强企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改善乘车条件,满足乘客需要。同时要做好票价调整宣传解释工作,确保平稳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