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宏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你公司填报的《上海市平价房价格申报审核表》收悉。
根据沪价房(1997)第228号关于《
上海市平价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以及市住宅发展局的审核意见,经研究,对你公司开发建设的天元公寓经济适用房销售基准价通知如下:
一、天元公寓,位于浦东新区羽山路1980弄13号,可售建筑面积16843.82平方米。销售基准价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70元。
二、层次、朝向、房型、结构等房价系数自行制定,各项系数的代数和不得超过±1%(含1%)。若直接制定每套住宅的平方米单价,其实际销售的综合平均价应符合批准的基准价。
三、原预配售价如超过本通知第一、第二项规定的,超出部分的款项应退还给购房人。
四、请接本通知后,将实际销售价格报表送我局及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