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们《关于〈文物经营安全审查证〉工本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市价费发[2001]25号)收悉。经研究并经省政府同意公安部门在核发《文物经营安全审查证》时,可向经营者收取工本费,其收费标准核定为每套30元(含正、副本,申请表,证框等),除此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此项收费属行政性收费,收费收入上缴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统一开户、收支统管”的管理办法。
收费单位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使用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陕西省行政性收费现金(转帐)专用缴款书”,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