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教育局:
你局报来《关于调整西安广播电视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费的函》(市教函[2002]97号)收悉。鉴于西安广播电视大学今年对学生公寓进行重点改造、维修,现学生公寓内设有暖气、电话、壁柜等设施,并有专人管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陕价费发[2002]85号文件有关住宿费收费精神,同意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每生每学年收取学生公寓住宿费650元。
此标准自二00二级新生开始收取,老生仍按原定收费标准执行。
此项收费属事业性收费,收费实行“单位开票,银行收款,统一开户,收支统算”的管理办法,收入金额全部纳入财政统管。
请西安广播电视大学接文后到西安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办证手续,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