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国债手续费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浦东新区财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国债手续费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财税(2000)28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O年八月十六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